北京开展安全帽大检查,6月1日起由施工总包单位统一购买( 三 )

在管理行为方面 , 也将检查:实施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落实对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责任 , 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帽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进行有效管理;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安全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备的 ,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于购买安全帽;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安全帽由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配备的 ,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费逐级发放 , 并监督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于购买安全帽 。

此外 , 购买安全帽的单位也要建立安全帽收货验收制度 , 留存安全帽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等;配备安全帽的单位需要对安全帽进行发放登记管理 , 是否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安全帽实施回收更换 。

按照通知 , 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 , 对安全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 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达到报废标准的安全帽 , 必须予以回收报废 , 更换符合要求的安全帽 。 从5月8日起至5月31日 ,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 , 抽查工程项目安全帽使用情况 ,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 对执法抽查中发现安全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为 , 依据规定对安全帽提供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执法抽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挪用用于购买安全帽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依据规定 , 对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