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检一分院】我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做实行政检察

我院办理的张某诉某区房地产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 经我院提请抗诉后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支持我院监督意见 , 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津检一分院】我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做实行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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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申请人张某认为某区房地产管理局不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 对其书面申请不予答复处理 , 故提起行政诉讼 。 受诉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 , 该局不具有张某所诉请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责 , 据此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
承办人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 , 抓住本案法律适用复杂冲突这一关键 , 充分听取了该区房地产管理局的意见和原审合议庭的裁判理由 , 并多次实地查看走访 , 最终认定张某所申请的事项 , 属于该房地产管理局的法定职责 , 应当予以处理、回复 , 据此将该案提请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了我院的提抗意见 。
同时 , 该区房地产管理局亦认可我院的监督理由 , 表示将积极整改 ,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 , 加强履职力度 , 完善管理机制 。
【【津检一分院】我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做实行政检察】该案的成功抗诉体现了我院行政检察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 , 履职担当进一步强化 , 实现了我市行政检察工作新突破 , 为我院今后做强行政检察监督、拓宽法律督职能做出了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