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点( 四 )


单纯从规范伦理来看马克思主义道德肯定是一种错置 。马克思明确否定了一切实质规范伦理意义上的道德,如功利主义或后果论、义务论等,否定有永恒的道德真理 。但是马克思又肯定道德,他否定的是实质规范伦理意义上的道德,肯定的是另外一种道德,即非规范伦理上的道德 。马克思否定的是规范伦理意义上的道德,肯定的是非规范伦理意义上的道德 。如果我们仅从实质规范伦理的角度来理解道德,那么我们无法融贯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因为既肯定实质规范的道德又否定实质规定的道德是自相矛盾的 。我们在马克思关于道德貌似自相矛盾的论述中应当思考道德的含义在马克思那里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马克思已经有了一种关于道德的新定义 。这种对道德的新定义使它能够否定一种道德而又肯定另外一种道德 。
马克思所肯定的另外一种道德不是规范伦理意义上的,而是元伦理意义上的 。在某种意义上,恰是从元伦理的角度切入对道德的审查才使得马克思对道德作出新的洞见 。所以在马克思关于道德看似矛盾的论述背后,它已经重新定义了道德,形成了一种新的元道德观点,对于什么是道德形成了一种新的理解 。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实际上进入了元伦理的视域,已经不在规范伦理层面上界定道德 。而我们往往还从规范伦理角度来看待马克思关于道德的观点,这样不可避免地陷入道德主义和非道德主义,科学主义和人道主义的二元分裂当中 。
三、反道德实在论
马克思主义元伦理学视角形成的标志是什么?我们有什么依据说马克思在批判道德时已经重新定义了道德?这个标志和依据即是马克思主义提出的著名论断——“道德是意识形态” 。
我们一般从规范伦理角度去理解“道德是意识形态”,并从中得出马克思主义否定了道德 。意识形态是虚假的意识,具有掩盖性和蒙蔽性 。意识形态表面上在呈现一些东西,但实际上却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隐瞒和掩盖,通过它所呈现的东西来掩盖它不想呈现的东西,因此意识形态具有欺骗性 。在马克思主义那里,道德是意识形态意味着,规范性道德是虚假的东西,是遮盖、扭曲真相的东西,据此马克思拒斥了规范性道德 。但是仅仅从规范伦理视角去解读这个论断是不够的,这没有标示出马克思对道德认识的颠覆性转折,没有凸显出马克思对道德的全新定义,或者说,这只标示出马克思对道德的消极认知,而没有凸显出马克思对道德的积极认知 。事实上,道德是意识形态这个判断是对全部规范伦理的否定性判断,因此它标示出马克思超出了规范伦理的视角,而到达了非规范伦理的界面 。
尼尔森不拒绝从非规范伦理视角切入这个论断,但是他认为,这种非规范伦理学视角不是一种元伦理学或道德认识论,而是一种道德社会学,即这个论断没有给出“一种元伦理的概念论述”,或是某种关于道德的语义学主张,或是某种关于我们何以知道对错的认识论断言,而是提供了一种“有关道德在阶级社会中通常如何发挥功能的道德社会学主张” 。但是他对这个论断的道德社会学主张却是以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和道德概念的双重修正或重新定义为基础的,如意识形态不一定是虚假的,道德不一定属于意识形态 。并且这种道德社会学主张只强调道德在阶级社会中的社会功能,却无视道德的本质,也把道德中性化了,对道德做了一种非道德的社会学的理解,根本无从呈现道德的评价和实践性质,因此这种道德社会学主张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马克思关于道德的观点 。
佩弗倾向于对这一论断做一种元伦理的解释 。但是他对这个论断的元伦理解释却是一种外在和否定的解释,也就是说,他把当代元伦理学观点从外面代入这个论断中,而不是看到这个论断本身就包含了一种它自身的元伦理学观点,由此他看到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持有一种关于道德的混乱的和错误的而不是清晰的和正确的元伦理观点,即一种形而上学的道德实在论立场:马克思恩格斯把道德判断看作对永恒不变的实体、超凡的道德原则或世界精神的描述或解释;如在“X是好的”这个道德判断中,词语“好的”用来描述X,“指称某些不能被观察的、非物质的实体、属性或原则” 。但这是他们对道德的根本误解,因为“X是好的”并不是对X的描述,而是对X的“称赞或规定” 。也就是说,佩弗自己持有一种非实在论的或非认知主义的元伦理观点,基于这种观点,道德陈述不是描述实体或属性,而是表达情感或规定意志,对他来说,只有这种非实在论或非认知主义的元伦理观点才是正确的道德观点,而马克思持有的形而上学实在论的道德观点是错误的观点,由此它才会错误地得出“道德是意识形态”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