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性与高阶范畴 不变性原则( 二 )


尽管范畴论已经渗透到了现代数学中的各个分支 , 但在本科的数学教学或某些更加古老的数学研究分支中 , 还是很少采用范畴论的语言 。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 , 在这些领域内 , 其关心的问题中所涉及到有关同构的不变性都很简单 , 或者很显然 ,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 , 是否采用范畴论的语言变得不那么紧迫 。但随着现代数学的发展 , 当我们考虑的数学不变量更加复杂 , 采用范畴论的语言就显得更为重要 。最为关键的是 , 现代数学不仅仅关心同构不变意义下的不变量了 。对于许多的数学构造 , 如之前提到的拓扑空间的代数不变量 , 是对于一些更弱的等价概念不变的 。例如在同伦论的语境下 , 数学家希望得到的是一种“同伦不变” [homotopy coherent] 的数学叙述方式 。此时数学家发现 , 继续采用集合论的语言甚至变得根本不可能了 , 因为这种等价性的叙述涉及到了许多范畴的高阶性质——我们将在下一节更加详细地阐述这一点 。数学在这个方向的进展 , 使得许多原本曾经认为范畴语言是“abstract nonsense”的数学家现在也开始不得不采用(高阶)范畴的语言 。




弱等价与高阶范畴




之前我们提到了 , 随着数学的发展 , 许多我们关心的数学对象的性质并不只是在同构的意义下是不变的 , 而是对于一类更弱的等价性不变 , 这使得我们会研究这一类弱等价的性质 。在这一节中 , 我们会更加详细地谈谈弱等价与高阶范畴之间的联系 。
我们以范畴之间的等价性为例 。对于知晓一定范畴论的读者想必都会知道 , 对于两个范畴 和  , 同构并不是它们间最自然的等价概念 , 而应该考虑的是范畴等价 [categorical equivalence] 的概念 。按照我们之前的观点 , 等价的概念总是与一个范畴紧密联系的 。我们便来详细地探讨一下所有范畴之间构成了一个怎样的范畴 。

此处稍微离题一些 。对于那些对数学基础 [foundation of mathematics] 较为敏感的读者而言 , “所有范畴构成的范畴”这个短语可能是不严谨的 , 因为这样不加限制的全称量词可能会导致和罗素悖论相似的问题 。在范畴论的文献中 ,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一般是引入一个“小”和“大”的相对概念 。例如 , 我们说一个范畴 是“小”的 , 当且仅当 的物体和态射构成一个集合;若它们不是一个集合而是一个类 [class] , 则我们称其为一个“大”的范畴 。当然 , 这个分类还可以继续 , 有“小”“大”“更大”等等 。当我们说所有范畴构成的范畴时 , 可以理解为我们指称的对象是那个所有“小”的范畴构成的“大”范畴 。由于一般使用范畴论语言的人都不太关心数学基础的问题 , 在之后的讨论中我们并不会如此严格地区分“小”和“大”的概念 。

不变性与高阶范畴 不变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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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性与高阶范畴 不变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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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要考虑2阶范畴中这种更弱的等价关系呢?这是因为 , 在2阶范畴的语境下 , 所有自然的数学构造都关于等价是不变的 , 而不只是同构 。正如在1阶范畴的语境下 , 所有泛性质 [universal property] 构造都是在同构的意义下定义的 , 在2阶范畴的语境下 , 所有对应的(2阶)泛性质构造都是在这种更弱的等价的意义下定义的;换句话说 , 在2阶范畴中等价的物体对于我们关心的性质而言是没有区别的 。以范畴为例 , 等价的范畴几乎会保持所有我们关心的性质 , 如极限和余极限的完备性等等 。因此 , 在这个语境下 , 这种更弱的等价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自然的等价定义 。
上面的讨论说明 , 范畴中的高阶结构会自然对应着某种更弱 , 但在高阶范畴的语境下更自然的等价定义:我们不再要求两个态射复合后为恒等映射 , 而是要求复合后的映射和恒等映射之间存在着某种高阶的同构 。这个一般的陈述不仅仅适用于2阶范畴 , 它更广泛地适用于所有n阶范畴 [n-category]、甚至是无穷范畴 [∞-category] 。甚至在高阶范畴中 , 一切概念都应该在这种“高阶同构”的意义下来理解 。例如 , 态射的复合将不是严格定义的 , 而是在相融的高阶同构 [coherent higher isomorphism] 的含义下定义的 。这样的高阶结构 , 对于现代许多以同伦论为基础的数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