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村民自家地里割麦获刑,将提起上诉( 三 )

法院同时判决 , “责令被告人罗海良、徐要德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单位安阳市华联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7100元 。 ”

4月17日上午 , 罗海良的代理律师赵荔对采访人员称 , 在他和罗海良的会面中 , 罗海良表示要提起上诉 。 同时 , 徐要德在法院宣判的当日向南都采访人员表示 , 要继续上诉 。

起源:

250亩地被公司“免费承包”13年

事实上 , 罗海良、徐要德被判犯聚众哄抢罪 , 源于一宗土地承包纠纷案 。 南都采访人员在西小庄村民提供的一份判决书中看到 , 2003年5月21日 , 时任西小庄村主任与华联畜牧开发公司负责人柴永安签订一份《土地租赁合同》 , 华联公司租赁250亩土地 , 租赁期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