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讼时代」临时禁令禁出口,童车产品涉侵权

在一起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中 , 原告法国贝比赞公司(下称贝比赞公司)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 请求裁定被告山东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河北某玩具公司不得出口涉嫌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0980125622.4)的童车产品 。 经过现场勘验、组织听证、专利比对等程序后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近日作出临时禁令 , 禁止被申请人向海外出口被控侵权产品 。 据了解 , 该禁令是发明专利纠纷案件海关临时禁令 , 对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特别是及时制止侵权产品出口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
贝比赞公司获悉河北某玩具公司将通过天津海关出口一批涉嫌侵犯该公司发明专利权的童车产品 , 于是立即向天津海关申请扣押该批货物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 天津海关依贝比赞公司的申请 , 成功截获并扣押了该批近2000台涉嫌侵权的童车产品 。 由于海关所能采取的措施为临时扣留 , 在20个工作日内如未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函 , 海关应放行该批涉案侵权产品出口 。 在此紧急情况下 , 原告立刻提起行为保全申请并成功获得法院的临时禁令 , 禁止被告出口被控侵权产品 。
据悉 , 不同于以往权利人多采用财产保全的方式阻止侵权产品出口 , 该禁令直接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权行为 , 禁止其出口被控侵权产品 , 这不仅避免了被控侵权产品出口后判决难以执行的风险 , 也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的继续和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
有业内人士指出 , 该案体现了海关与法院在共同治理进出口环节假冒侵权行为的积极探索与尝试 , 两部门各自发挥职能优势 , 从行政执法和司法角度合力构筑知识产权多维保护机制 。
【「北讼时代」临时禁令禁出口,童车产品涉侵权】(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