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河南下令,所有县(市)组建医共体!模板在这里!

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其法定代表人可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人担(兼)任。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允许乡镇卫生院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
采访人员丨李妮
 【下令】河南下令,所有县(市)组建医共体!模板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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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为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县(市)人民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不变;允许乡镇卫生院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等多重举措激发医共体成员单位活力。通过建设医共体,力争今年县域就诊率达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01
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不变
《意见》提出,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组建1-3个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并且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和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其法定代表人可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人担(兼)任。
据了解,至2019年10月,河南省已挂牌组建了36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涵盖52家县级公立医院、41家民营医院、277家乡镇卫生院、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10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02
牵头单位统筹管理公卫、医疗、医养
《意见》明确了医共体成员单位不同的功能定位。
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和医共体职责分工开展业务。
在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医共体成员单位执行统一标准,在药品耗材采购配送、药事服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03
成立医共体党委
《意见》提出,成立医共体党委,充分发挥医共体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并且,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医共体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人事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意见》明确,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级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04
探索建立总会计师、总药师制度
在运行方面,《意见》提出,按照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连续化服务的模式。
制定医共体章程,明确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权责关系,健全牵头医疗机构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推行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信息等统一管理,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探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和总药师制度。
05
县(市)人民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意见》提出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并且要求县(市)人民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部分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城市三级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提升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06
允许乡镇卫生院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
为了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