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房山:出台“十条意见”服务保障复工复产( 二 )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 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 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合法权益 。 依法受理复工复产期间 , 企业不服行政处罚及非诉执行裁判申请的行政申诉 。 对人民法院行政裁判确有错误 , 企业诉求合理合法、有矛盾化解可能的 , 依法采取公开审查、检察宣告、专家咨询等方式 , 有效促调行政争议;对严重损害企业实体权益的裁定和行政决定 , 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 。
五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 关注民生 , 抓实企业安全风险防范 。 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 加强野生动物、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宣传 , 防范餐饮、药材经营、工艺品制作加工等行业因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政策不知情 , 而发生不规范经营情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力度 , 保障市场供应;消除防疫医疗废物回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 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废弃口罩非法牟利 。
【#北京#北京房山:出台“十条意见”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六是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 畅通涉刑案件流转渠道 ,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 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 , 切实将行刑衔接工作前移 , 依法监督复工复产期间劳动者被欠薪案件的司法移送 , 调动劳动者复工复产的积极性;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司法移送的监督 , 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 , 对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案件开展专项立案监督 。
七是积极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 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域治理体系建设中 , 通过履行检察职能 , 努力化解社会风险 。 不断丰富检察服务e站内容 。 设立复工复产专栏 , 从法律层面助力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完善“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以案释法”等栏目内容 , 及时上线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涉及复工复产案例 。 按照检察服务e站确定的e金融、e民企、e社区、e乡村、e国企等十个“e”模块分工 , 逐步提供品牌化、专业化、体系化的检察服务 , 在办案中防疫 , 在防疫中依法履职 。
八是加大案件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 全面做好复工复产阶段矛盾纠纷化解 。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 做好“因疫受损”群体矛盾纠纷和排查化解 ,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预防、预警排查、制定预案、多元化解;依法维护律师代理涉复工复产案件的合法权益 , 引导律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实现查询案件信息、阅卷等工作 。 依托即将试点运行的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 , 通过公检法办案系统的互联互通 , 实现信息共享 , 增强排查、预警能力 , 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 努力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