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亩土地变20万亩?湖南省高院一判决书惊现317处错误( 五 )

判决书提到 , 此前的一次合同纠纷案中 , 第三人江湾公司代金霞公司偿还了工商银行五一路支行的38891407元债务 , 金霞公司应将涉案土地的使用权给付江湾公司 。 但判决书中却将“38891407元”判成“38891407万元” , 利息“59.1407万元”写作“59.1407元” , 让金霞公司的债务陡然变为3889亿元的天文数字 , 利息又减到人民币最小币值无法支付 。

而债权人“工行五一路支行” , 在判决书中被张冠李戴 , 写作“建行五一路支行” 。

据原告金霞公司统计 , 这份由湖南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 包括单位名称、坐标点、金钱数额、标点符号等错误在内 , 总共出现了317处错误 。 判决书一共33页 , 平均每页出错9.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