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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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前没有怀疑过他,我们不相信一个20来岁的小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有这么强的思维能力?”江苏宝应女孩李某月遇害后,其父如此说到 。
李某月和男友洪峤在南京地铁认识 。李某月学空乘专业,但为了维持与洪峤的关系,毕业后仍在一家服装店做兼职店员 。洪峤在与李某月相处的过程中,冒充“国家安全部门人员”,后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借口,指使张某某、曹某某将李某月骗至云南杀害,并拍摄视频 。
2020年7月9日,李某月离开南京某小区后失联 。
7月12日,李某月父母赶到南京,先联系了女儿的男友洪峤,后到女儿此前就读的学校,请班主任和同学帮忙寻找 。
次日,洪峤带女孩父亲李胜前往苹果手机店,试图给李某月的手机定位,后不了了之 。下午两人又到南京公安局栖霞分局马群派出所报案 。
7月17日晚,李胜接到南京警方通知,女儿已于失踪那日晚上到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 。勐海警方称,晚上9点40分左右,李某月到了位于边境的兴海检查站 。
8月4日,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7月18日,该局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 。经该局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洪峤)等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24岁)、张某某(21岁)、曹某某(20岁)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
9月4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
2022年1月28日,开庭传票显示,检察院最终仍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故意杀人罪,首先考虑的量刑是死刑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相对应的,由相对应的地级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从审判实践来看,二人以上共同犯罪造成一人死亡后果的,通常判处一人死刑 。前不久一审判决的重庆摔死两名年幼子女案,与本案略有不同 。
那么,本案到底是判处洪峤一人死刑,还是增加一名死刑判决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静待西双版纳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 。
最后,想说的是,没想到,恋爱的风险,居然如此之大;沉浸在爱河中的年轻人,还是需要保持一分冷静 。必要时,可以带上他(她),给父母“掌掌眼”吧 。毕竟,社会阅历相对丰富的长辈们,应该能够给自己提供一点有益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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