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江苏发布港口口岸中国籍船员出入境防疫指南( 二 )


4.入境口岸海关和当地卫健部门对船员入境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同意船员入境。对同意入境的,明确船员在船上隔离及相关防护要求。从离开境外最后一个港口到入境离船港口之间,航行时间不满14天的,应当在船上或在岸上当地卫健部门指定场所补足14天隔离时间。
5.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督促船员按要求在船隔离,做好船上消毒和船员防护工作,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填写《船上隔离健康记录》。船舶抵港前,离船入境船员应当在“苏康码”APP申报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健康承诺书》。
6.船舶抵港前,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将《船上隔离健康记录》《健康承诺书》传真件加盖印章后提交入境口岸海关和当地卫健部门。
7.离船入境船员应当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定场所进行核酸检测。核算检测为阴性的,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有序返程。入境船员中被海关检疫部门排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四类人员”由第一入境地点实行就地留观收治。
8.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将满足返程要求的船员直接送达其固定住所,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入境港口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不能直接送达的,应将下船入境船员目的地、交通方式、拟到达时间等信息提交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将相关信息通报目的地所在设区市做好后续跟进管理工作,并推送至出发地相关交通、民航、铁路部门。
【 『港口』江苏发布港口口岸中国籍船员出入境防疫指南】9.无特殊情况,除换班船员外,其他船员不得下船。船舶应当安排人员值守,准确、如实记录上下船人员的身份信息、登轮事由、联系方式和离轮接触人员情况,以备后续防控的信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