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江苏发布港口口岸中国籍船员出入境防疫指南

3月28日,江苏对外发布《江苏港口口岸中国籍船员出入境新冠肺炎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的主体责任,提供了船员出入境防疫的行为规范,规定了地方政府及海事、海关、边检、卫健等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指南》明确,针对出境上船船员,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于船员出境前7日将《船员上船计划》和出境船员名单、防护措施等报出境口岸海事、海关、边检和当地卫健等部门。上船前,船员应当在“苏康码”APP申报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健康承诺书》经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审核后加盖印章,提交出境口岸海关和当地卫健部门。经出境口岸海关、边检部门批准后,船员可登轮出境。
对于入境船员,《指南》指导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要根据入境口岸涉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船员离船计划》和防护措施,并于船员入境离船前20日将《船员离船计划》报入境口岸海事、海关、边检和当地卫健等部门。船舶抵港前,离船入境船员应当在“苏康码”APP申报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健康承诺书》。
其中,经船员入境风险评估同意入境的,明确船员在船上自行隔离14天及相关防护要求。从离开境外最后一个港口到入境离船港口之间,航行时间不满14天的,应当在船上或在岸上当地卫健部门指定场所补足14天隔离时间。
江苏是航运大省,也是海员外派大省,每年国航航行船舶进出港6万多艘次,外派海员约12000名。按照往年惯例,每年三四五月份是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的高峰期,江苏省海员外派机构和航运公司预计将近2500名船员需要换班下船休息,同时考虑其他省份海员外派机构和航运公司的船员以及外籍船员,江苏省码头口岸入境中国籍船员约3000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江苏海事局密切关注疫情发展,针对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出台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包括开展船员线上远程培训、建立船员应急服务保障机制等,极大的方便了船员。而此次该《指南》的出台,作为全国第一个全流程可操作可复制的船员出入境防控指南,将为实现船员交接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可以按计划有序安排船员上下船带来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志勇 石磊)
附:
江苏港口口岸中国籍船员出入境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为防范港口口岸境外新冠肺炎输入风险,保障我省外贸运输畅通有序,指导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做好中国籍船员在江苏港口口岸出入境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船员出境
1.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及时了解出境口岸涉外疫情防控要求,对出境船员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船员上船计划》和防护措施,有序安排船员上船,避免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2.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于船员出境前7日将《船员上船计划》和出境船员名单、防护措施等报出境口岸海事、海关、边检和当地卫健等部门。
3.出境船员应是低风险人员。上船前,船员应当在“苏康码”APP申报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经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审核后加盖印章,提交出境口岸海关和当地卫健部门。
4.经出境口岸海关、边检部门批准后,船员可登轮出境。
二、船员入境
1.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及时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对船上船员疫情防控的影响,充分评估船员入境风险,尽可能降低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船员的交接班频次,防范新冠肺炎输入风险。
2.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要根据入境口岸涉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船员离船计划》和防护措施,妥善安排船员入境离船。《船员离船计划》应包含离船船员名单、健康状况、离船时间、目的地、交通方式、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于船员入境离船前20日将《船员离船计划》报入境口岸海事、海关、边检和当地卫健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