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地方集采殊途同归,药企再遇“割肉时刻”


 「割肉」地方集采殊途同归,药企再遇“割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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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省级平台带量采购频现,地方集采“遍地开花”;“4+7”试点逐步并入全国集采;第二批带量采购强势开启落地之旅,医药市场巨变。上有国家集采,下有省级招标,药企再遇“割肉”。在变化的漩涡中,强者愈强,弱者向强。强者会扩大其市场范围和领先优势,在日益激烈的行业洗牌大潮中争到一席地,博得一杯羹。而弱者则会这此番“大考”中败下阵来,被淘汰出局。
省级平台带量采购频现,地方集采“遍地开花”;“4+7”试点逐步并入全国集采;第二批带量采购强势开启落地之旅,医药市场巨变。上有国家集采,下有省级招标,药企再遇“割肉”。在变化的漩涡中,强者愈强,弱者向强。强者会扩大其市场范围和领先优势,在日益激烈的行业洗牌大潮中争到一席地,博得一杯羹。而弱者则会这此番“大考”中败下阵来,被淘汰出局。
福建集采“高门槛” 3月9日,福建省医保局公布了《关于公示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的通知》,公示了符合申报规则的企业及产品名单,共有46家企业角逐最后的14个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的带量采购。
根据此前的《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此次带量采购的14个品种是在采购金额较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意通用名尚未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通过专家遴选的方式确定出来的。而且参与企业至少是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00强或在该省同品种仿制药采购数量排名前3强,而且全年产能需达到采购数量2倍以上,也就是说只有实力强、质量好、销量大、产能有保障的企业才有申报资格。这就无形之中抬高了药企参与的“门槛”。
从价格到质量,再到产能,如此“高门槛”的入选规则,虽然使得质量与疗效的“放心度”更大,但是更加大了当地药企的生存危机,尤其是此次采购范围限制在了仿制药内部,变成了仿制药内部的单独较量与竞争,仿制药药企的市场竞争一触即发,大量有“国药准字”号而不具备“主营业务收入前500强或采购排名前3强”的中小企业将会直接因此出局。
相较于国家药品集采的规则,福建省此次并没有设置品种的降价百分比最低要求,完全由企业竞价决定,相对约束小,但品种之间的“连坐”制度仍然保留,这也意味着参与的14个品种无论竞争是否激烈,都会面临相当低的“地板价”。
这就不免使人疑惑,这究竟是“唯低价是取”还是全国风向正在发生变化?对此,信合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工程师吴高卓表示,福建省的“唯低价是取”并不是所有的药企都有资格同台竞价的,如果药企不是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500强或在该省同品种采购数量排名前三强,而且年产能达到采购数量2倍以上的话,连入场的资格都没有。
近两年来,带量采购已逐渐成为全国药品招标采购的主导方向,乃是大势所趋,一致性评价也成为药企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必要条件。虽然此次福建省首开先河,对未过评药品实行“高门槛”带量采购,但这也只是一致性评价过程中的一个短期的、暂时的应对手段。福建省作为医改大省,一直都是医改政策的先行者,这次的举措未来可能会对其他地区药品采购有参考借鉴作用,各地也会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招采方案,但最终还是要与全国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融为一体。一旦这14个未过评的药品有过评药出现的时候,这种采购方式自然会不复存在。在一致性评价的硬指标面前,500强、前3名就再不能是参与招标采购的优势条件。
江苏采购“凡进必议” 3月10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实行)(征求意见稿)》,针对原平台入围药品、未入围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创新药、参比制剂和通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新药、国家定点生产和省级定点储备采购药品、短缺药8大类,分类实行挂网政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