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历史名城的金字招牌真会被摘掉吗?( 二 )


2020年,北京市也将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其中的主要内容涉及调整和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制定历史建筑管理办法。
今年2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芦山、旺苍两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其中也特别强调体现整体化保护视角,要做好周边整体风貌环境协调和治理工作,维护好历史城区的环境和周边自然景观特色。同期经四川省政府批复的《芦山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5)》,强调“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完整性和延续性”,把历史文化资源及其所依托的城镇作为有机整体,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本体和周边环境,形成以古城山水格局特色为目标,保护历史城区与周边山水的视线视廊,并整体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建成区的高度和建筑风貌,确保“芦山历史城区整体的可识别性”。
虽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条例、规定中得以细化完善,但效果更取决于对条例、规定的执行情况。“说到,还能做到”,才是目前强化名城保护意识中,最为重要的节点。
各地保护环节更加细化具体
名城撤销机制已箭在弦上
历史文化名城称号,仍是一个金字招牌。
在2017年至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发现,山东省聊城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陕西省韩城市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存在在古城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破坏古城山水环境格局等问题,使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在对以上5个城市给予通报批评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并下令限期整改,要求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
在2019年3月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中,明确提出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但是,整改的过程却比预料的更为漫长。
陕西韩城也是沿黄(河)城镇带区域性核心城市。2020年1月9日,陕西省住建厅与韩城市政府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工作再次进行座谈,强调要把古城保护放到全省乃至全国文物保护范围内来考虑,尊重古城原有规制,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旅游与文化、特色与融合等关系,持续加大古城保护投入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守护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块“金字招牌”。
2020年3月1日,重新修订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开始施行。与1997年12月13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前一版本《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比,涵括内容更加全面,条例从之前的24条目,扩充到52条。于此同时,撤销机制正式出现在条例中。在新条例的第二十条中,规定了名城称号的退出程序:“因保护不力导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给予警示,向社会公布,并由省人民政府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限期整改,采取补救措施。整改期限届满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由省人民政府撤销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称号。”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还特别明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的撤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相关“未依法履行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被警示、撤销称号的人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述进展来看,名城撤销机制已经逐步“丰满”起来,开始在各个环节上逐步落实。
那么,真的会有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被摘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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