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41年所长受审 家属称因拒人情案( 三 )


>>>说情民警回应没跟派出所长汇报没收钱“如果贪赃枉法,我认”“我现在也深陷其中,现在已经停职,就拿基本工资,在家等候结果 。”12月9日,华商报采访人员联系上说情民警夏某,闷闷不乐的他表示自己没有再去上班,“郑所现在还在看守所,我也是从看守所刚出来,我办了取保,我心脏不好,先出来再说 。”
夏某告诉华商报采访人员,当年他并没有向郑峰汇报过案情 。
【从警41年所长受审 家属称因拒人情案】“我没有跟他汇报,我当时是刑侦的,只是说了一下,这是很正常的学生的案件,当年按行政治安案件处理也没啥,但后来扫黑除恶,把它升格为刑事案件 。”
夏某说:“我们也没意识到,如果说当时有错,错就错,认命吧,我也是闷闷不乐,有什么办法呢?检察院为了完成任务吧,当时把我们定为保护伞,现在把保护伞取消掉,我们肯定不是保护伞,如果是保护伞,肯定有收钱,我如果有收钱谋利,可能早就扣上保护伞的帽子了 。”
“什么底都查了!”夏某表示,最后证明他和郑峰没有收取好处,没有经济问题 。
“我也没什么好申诉的,就认命吧 。”夏某证实,案子3次延期审判,“已经开庭这么久了,听说是不敢判,怕追究责任 。”
提起检察官发短信,夏某称他知道这个事,“短信应该跑不掉,肯定有 。”
夏某告诉华商报采访人员,“他(检察官)这个案件搞我们的时候,我才认识他这个人,听说上个月他已经调走了 。”
夏某自我调侃:“现在我也变成害群之马 。”但他认为检察院不能这样办案,“有错是错误,但是不能上升到刑事案件,如果真的贪赃枉法了,我认 。”
>>>“郑所不是这种人”“他是枪林弹雨的老警察,秉公办事”夏某表示,因为是同事关系,他曾接触过短信里提到的主办陈警官 。“因为现在整顿嘛,我还要去里面抄笔记,我有看到他本人,他说有这回事,他现在还在派出所,我问他,他自己也说受到连累,我说你秉公办案就可以了 。”
对于郑峰是否按照短信所说去关照办案,夏某表示不可能,“郑所不会,郑所不是这种人,他是枪林弹雨的老警察,他秉公办事,不会因为个别的领导这样子做 。”对于郑峰是否因此得罪检察官,夏某说:“这就不知道了 。”但他了解到,这名检察官的仕途也因此受到影响 。
谈及4月6日的庭审,夏某说到一个细节,“那天上法庭,审判长说,要不换个罪名吧,但郑峰的律师直接否了,说检察院不要搞这一套 。”
夏某认为,或许是法院想给检察院一个台阶下,比如罪名换成渎职或者缓刑 。“当时律师要求检察院提供24小时全程的审讯录音录像,因为庭前会议的时候,还说拿出来这个录音录像,但最终并没有提供 。
夏某表示,另外的两个民警已经上班,其中一人刚刚调到看守所工作 。“很奇怪,检察院如果4个都起诉,应该4个同时起诉,结果就起诉了我和郑所长,另外两个民警都没起诉,也没有做不予起诉决定书,现在给我量刑是缓刑1年半,郑所长是实刑3年半,我们三个都认罪认罚,但郑所长不认罪,他可能心里不服,感觉很冤 。”
>>>派出所所长称被污蔑检察院未移送讯问同步录音录像12月9日,郑峰的辩护人王振江向华商报采访人员证实,“目前已经会见过三次,郑峰坚决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否认自己曾经对这个案件的办理发布过任何指示 。”
王振江表示,郑峰认为自己是被污蔑,一直要求律师依法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
王振江介绍,今年5月检察院提交的证据,主要是弥补控方证据出现的漏洞 。“检察院侦查期间,两次出现同一个检察官在相同时间讯问同一个嫌疑人的情形 。检察院补充的材料,主要是对此进行解释,说经过核对同期的讯问录音录像以后,发现是工作人员的笔误 。但这份材料没有经办人的签字,只加盖检察院的印章 。”
王振江认为,本案证据材料存在大量雷同证据,3名涉案民警的笔录存在惊人的一致,而且3人关于细节描述,在不同时期也存在惊人的一致 。对于这样低级的错漏,仅仅只是一份情况说明没有证明力,检察院为证明自己合法办案,应当依法向法院移送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
辩护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移送同步录音录像,但检察院均拒绝提供 。根据承办法官介绍,法院也曾经向检察院发函要求移送同步录音录像,但检察院未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