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金融网】我国增值税政策对承兑汇票发展的影响研究

作者: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肖小和余显财金睿柯睿
一、增值税政策变化前承兑汇票的市场状况
(一)增值税政策演变回顾
1979年 , 增值税开始进入我国税制体系;2019年共和国迎来70年华诞 , 增值税在我国迎来了完全崭新的面目 。 其中 , 1994年 , 我国采取了生产型增值税办法;2004年7月1日 , 增值税转型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进行试点;2009年1月1日 ,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 将购进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 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部分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今 , 我国坚持减税与完善税制并重 , 八年来通过十大步改革不断向现代增值税制度迈进 。 2019年4月1日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 , 将制造业等行业的适用税率由16%降至13% , 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适用税率由10%降至9% 。 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 , 向三档税率并两档的方向改革 。
(二)汇票承兑要求及承兑总量可能性分析
1、汇票承兑要求
《票据法》约定了票据的基础关系 , 第10条第1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 票据的取得 , 必须给付对价 , 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 人民银行1997年出台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第10条第2款规定:“向银行申请承兑的商业汇票出票人 , 必须资信状况良好 , 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 商业银行在签发商业汇票的实务操作中 , 严格按照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 认真审核企业上下游的贸易背景 , 并把企业开具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认定贸易背景真实性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 因此增值税的税价总量是可签发商业汇票总量的理论上限 , 测算全量企业一年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价总额 , 具有一定的研究参考意义 。
2、承兑总量可能性分析
【陆家嘴金融网】我国增值税政策对承兑汇票发展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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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税率制度下 , 主要存在三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为6% , 9% , 13% , 因此Xij的取值为6%或9%或13% 。 但实际市场中的产品种类及对应的增值次数无法统计 。 因此考虑根据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进行计算 , 将企业分为以下几类 , 按照2019年新版增值税税率计算 , 由增值税计算公式可知: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
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税率)*税率=销售额*税率(2)
此外我们考虑到面向最终消费者的消费终端不可开票 , 因此考虑将第三产业部分部分面向消费终端的产值剔除 , 具体测算如下:
测算方法一:
第一种测算方法考虑三大产业增值特点 , 根据其不同的特点进行分别测算 。
考虑第一产业主要指生产食材以及其它一些生物材料的产业 , 2018年全年增加值为64734.0亿元 , 在国民总收入896915.6亿元中仅占据份额7.22% , 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银行为其开承兑汇票的能力 , 因此实际中我们不纳入计算 。 考虑到第三产业主要为服务业 , 服务业多数为一次性增值业务(金融业不可开具承兑汇票) , 因此由(2)式可知 , 为其可开出的理想模型下最大承兑汇票金额为:
增加值*(1+增值税税率)(3)
代入2018年服务业总增值税额(不考虑金融业 , 单位:亿元):
批发与零售业:我们考虑到批发与零售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 第一部分面向最终消费者用于消费 , 这部分主要为零售环节 , 代表其总量的数据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剩余部分用于企业生产资料 , 这里我们假定不考虑存货等情况 , 周转周期为1年 , 因此此处的批发零售用于生产资料部分为下一年度投入 , 也应当投入计算 。 因此我们应当实际计算中对用于生产的部分资料单独计算 , 2018年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为691162.10亿元 , 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