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16.8亿消费券 专家: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或涉行政垄断( 二 )

  浙江紧随其后 , 3月12日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建武表示 , 浙江将推出总价达10亿元的文旅消费券和1亿元的文旅消费大红包 。 此外 , 浙江省宁波市文广旅游局表示 , 将出1亿元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 , 在指定景区、酒店、影剧院等场所享受优惠 。

杭州发16.8亿消费券 专家: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或涉行政垄断。  3月13日 , 南京市政府也决定面向市民和困难群体发放总额3.18亿元 , 主要包括餐饮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图书消费券、乡村旅游消费券、信息消费券、困难群众消费券、工会会员消费券等7大类 。

  近日 , 广西也宣布推出“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 , 称全区各级财政筹将措超亿元发放消费券 。

  

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或涉行政垄断

  值得一提的是 , 多地发放消费券时 , 往往是通过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的方式进行 , 也有专家表示此举或违反反垄断法 , 涉嫌行政垄断 。

杭州发16.8亿消费券 专家:与单一支付平台合作或涉行政垄断。  “政府为了刺激经济而发放的消费券可以通过多个互联网平台来落实 , 无需通过单一平台来实现 。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告诉南都认为 , 虽然不同互联网平台在便利性、用户覆盖面上会有差异 , 但这些都可以由消费者或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自行选择 , 以保障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有效竞争 。

  2019年8月8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其核心思想就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我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 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 ”

  因此 , 刘旭认为 , 根据上述规定 , 如果相关部门没有事先对消费券发放进行过公开招投标 , 或者没有通过招投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 指定消费者通过特定企业获取消费券就可能涉嫌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 , 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时 , 如何才能让互联网平台实现公平竞争?

  刘旭认为 , 地方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时可以选择通过多个企业的渠道来实现 。 例如 , 除了阿里巴巴系企业 , 还可以通过腾讯系企业、携程系等互联网企业来发放 , 也可以通过电信运营商的分销渠道、手机制造商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与电商平台、石化企业的分销渠道 。

  谈及消费者领取消费券的渠道 , 刘旭称 , 由于国内手机号都已经实现实名认证 , 消费者可以在各类平台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加验证码的方式领取消费券 。 此外 , 参与促销活动的商家也可以根据不同渠道和平台的支持力度来自由选择参加哪些渠道和平台的促销活动 。

  刘旭呼吁 , 在发放消费券的同时 , 既要考虑消费者的便利性 , 也要考虑商户的自主选择权 , 更要保护平台间的公平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