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怎么算(增值税税率1%是什么税)( 三 )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 , 应当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建筑劳务销售额 , 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商为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者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 适用简易计税 。(财税〔2017〕58号)
31.在销售自产自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机器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 , 安装服务可按照甲方为本项目选择的简易计税 计税 。(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32.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在经营资产管理产品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 暂适用简易计税  , 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7〕56号)
33.自2018年5月1日起 , 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抗癌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47号)
34.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对“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县支行向农户、乡镇企业和各类农村组织(贷款业务明细清单见附件)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 可适用简易计税  , 计算缴纳3%的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 , 选择按照简易计税 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9〕17号)
36.自2019年3月1日起 , 生产、销售、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 计算缴纳增值税后 ,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财税〔2019〕24号)
(3)3%的征收率降为2%
1.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 在2008年12月31日前出售其外购或自制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 , 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前 , 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 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前 , 销售自己购置或者自制的自用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 , 财税[2014]57号)
3.出售《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且尚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 , 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出售旧货 。(财税[2009]9号 , 财税[2014]57号)
5.购买或自制固定资产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 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6.销售因简易 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而不能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7.销售在营改增试点前已经自用并取得的固定资产 , 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的税率征收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二手车 , 由简易法的3%减按0.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 销售额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0.5%)(202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0年
(5)5%的费率降为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六)应适用简单(非可选)计税:[/s2/]
1.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 , 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费为扣除其支付的自来水费后的销售额 , 按照简易计税 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2.建筑工程总承包商为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 。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者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 适用简易计税 。(财税〔2017〕58号)
3.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在经营资产管理产品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 暂适用简易计税  , 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7〕56号)
4.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和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 , 税率为5% 。(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 , 按照简易办法减半征收3%的增值税 。(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暂按简易 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