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两百年#高龄患者“褥疮致死”索赔78万余,法院硬核判决后引发医者深思 | 医眼看法( 三 )


院内出现褥疮到底有没有责任?
老刘对于护理的一些规定不是特别熟悉 , 只是感觉面对褥疮 , 本院的护士美眉们评估、预防、处理还都是挺积极、负责、谨慎的 。 查了一下 , 才发现好像褥疮也算是护理不良事件 。 具体规定大概是这样的:未对压疮高危因素患者评估 , 造成患者压疮 。 未对坠床、跌倒高危因素患者评估及采取预防措施 , 造成患者坠床、跌倒 。
从规定上可以看出 , 不是压出褥疮就算护理不良事件 , 不是所有褥疮医方都要负责 。 入院时都有评估表 , 评估如果是准确的 , 那么就算是评估到位 。 如果属于高危患者 , 需要进一步评估护理措施是否到位 , 比如气垫床、翻身、皮肤的清洁、营养支持等 。 需要注意的是 , 这些治疗、护理措施需要在病历记录上有所反映 , 才算是医方尽到了诊疗义务、谨慎注意义务 , 才没有过错 。 做了 , 没写 , 就视同是没有做 。
住院期间出现褥疮 , 医方如果有过错 , 到底需不需要赔偿?这个也是不一定 , 关键取决于这个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因果关系 。 比如患者死于严重的心力衰竭 , 褥疮与死亡之间因果关系就不大;如果患者褥疮伴严重感染 , 引发脓毒症死亡 , 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密切了 。
学会书写答辩意见 , 学会为“过错”辩解
本周这个案子 , 老刘特意将鉴定听证会上患方意见、医方意见 , 以及最终鉴定意见书上对于患方提出医方过错的评价都罗列在上面了 。 很多小伙伴都没有耐心仔细读一读 , 如果看到这里 , 建议回上文再读一遍 , 细细品一品 。
看看患方提出的质疑 , 一看就是有鉴定机构医生做军师 , 没有请专业律师当参谋 , 几个老年人凭借着自己“丰富”的保健医疗知识 , 加上对病历深入的分析 , 罗列起十大罪状 。
而在医疗诉讼中 , 医方的答辩意见多数都是该患者主管医生或所在科室的医生表述出来的 , 一般就是这样几句:
诊疗方案明确!治疗符合常规!不存在管理混乱问题!监护护理是到位的!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标准收费!手术有指征!用药时合理的!诊疗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医方的答复也差不多 。 再看看鉴定意见书上写的 , 是不是详细了一些 , 那也是医生写的 。
其实这一份鉴定意见书还不是最详细的 , 有些鉴定意见书上引经据典 , 比如先指出问题 , 然后附上权威专著、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等参考文献上面的一段话 , 之后分析病情、诊疗行为 , 评价过错 , 并且分析各种存在的因素 , 包括患者自身情况、疾病发展情况、患方配合情况、目前医疗技术对于疾病诊治干预可能的结果、本地区诊疗水平等 , 最终判定因果关系 。 看完之后 , 让你心服口服 , 外带佩服 。 特别是华夏、法源两家鉴定中心的一些鉴定意见书 , 推荐临床医生多看看 , 有些鉴定专家写得特别好 , 看完了有提高诊疗水平、完善诊疗细节的感觉 。 关键是 , 面对纠纷 , 可以拿出鉴定专家的风范 , 引经据典向患方解释 , 让患方感觉医方没过错 , 可以增进医患沟通水平、减少纠纷 。
很多小伙伴认为患者和家属缺乏专业知识 , 告诉太多知识 , 他们也不懂 , 于是很少解释 。 越是这样 , 很多患者家属越是觉得 , 这是在闪躲 , 其中存在问题 。 于是 , 很多家属会搜罗一大堆问题去质问每一个参与诊治的医生 , 如何回答这些提问?参阅鉴定专家的分析语言 , 换上适合医方的理论依据 。
家属纠缠找保安或报警 , 回答问题底气要足
上周 , 连着上了两个夜班 , 下夜班刚想回家 , 接到科室 Dr.Li 的电话 , 前一天给神内科收了一个昏迷的病人 , 结果科室被家属闹 。 医患纠纷办老师说家属要来找 Dr.Li, 从 Dr.Li 紧张的语气 , 感觉 Dr.Li 真是怕啊!一边说着自己没错啊 , 一边语气战战兢兢……如果我是家属 , 也会觉得有问题 。 于是 , 老刘被迫连着上了第三个夜班——吓成那样 , 躲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