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中纪委发布!村民征地补偿款进了村支书腰包?贪污罪!

_本文原题为:中纪委发布!村民征地补偿款进了村支书腰包?贪污罪!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中纪委发布!村民征地补偿款进了村支书腰包?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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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网发布了一则要闻 , 河南省一名党支部书记王文经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 并处罚金12万元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中纪委发布!村民征地补偿款进了村支书腰包?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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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 , 河南省濮阳市白衣阁乡柳北村棚户区改造 , 征收该乡吴屯村土地作为柳北村公共墓地 。 王文经负责协助白衣阁乡政府从事征地面积统计、上报及补偿款申请、发放工作 。 当时征地补偿标准为4.6万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2465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1200元/亩 。
得知自己负责征地面积统计、上报及补偿款申请、发放工作后 , 王文经就动起了歪脑筋 , 打算从中捞一笔 。
王文经擅自将两户村民紧邻吴屯村的土地纳入征收范围 , 并虚列2.3亩土地面积在其名下 。 除虚报自家征地面积外 , 王文经还把手伸向了村民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 王文经按照4.9万元/亩的补偿标准(含征地补偿费4.6万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800元/亩、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给群众发放补偿款 , 违规套取11万余元 , 除支付给古云镇王堤口村两户村民2万余元外 , 王文经非法占有剩余的8万余元 。
近年来 , 此类事件时有发生 , 比如河南兰考五名村干部私分补偿款被判刑、成都新津县镇村干部贪污补偿款117万元、广州白云一村委会主任多次伙同副主任私分补偿款被一窝端……
这些村干部目无法纪 , 法制观念淡薄 , 看似是“小微贪腐” , 但其滥用职权 , 恃强凌弱 , 危害程度不可小觑 , 且打着“维护”村民利益的幌子 , 肆意妄为 , 严重损害村民利益 , 应当受到严肃处理 。
一、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如何查询到土地的价格?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之一是 , 有些地方补偿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 让个别人“有机可乘” 。
想要避免这部分人非法侵占我们的征地补偿费用 , 首先需要了解征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查询到自家的土地多少钱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社保费用等 。 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
我们可以登录自然资源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 具体操作如下:
(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 , 统一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用如何进行分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并不是村委会可以私自、随意决定的 。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对于安置补助费 , 必须专款专用 , 不得挪作他用 。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知: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中纪委发布!村民征地补偿款进了村支书腰包?贪污罪!】1、对于土地补偿费 , 村委会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村内公共建设 。
预留的土地补偿费必须用于村务建设 。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 ,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 , 依照法律规定 , 具有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权限 。 村委会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 , 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 , 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 , 剩余部分发放到村民手中 。
预留比例需要经村民会议决定 , 并符合法律规定 。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 召开村民会议 , 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 , 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 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