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怎样的?

新婚法律规定了什么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具有什么特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新婚姻法事实婚姻的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参考 。


【好文】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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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民法典中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 。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成为事实重婚 。
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尽管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已经构成重婚 。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结婚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
男性和女性之间是否互相对待配偶是事实婚姻和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这是因为,所有非法的性行为,都没有结婚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拥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
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又被周围群众认可 。即,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在形式上也应具有被社会认可的夫妻身份 。在形式上,这是事实婚姻与非婚两性关系的重要区别 。任何违法乱纪的男女关系和行为,都不是夫妻之名,群众也不承认他们是夫妻 。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
没有法定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分的主要标志 。在我国,无论有没有举行过婚宴.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则不属于合法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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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 。
1.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如不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属同居关系,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属于同居关系 。
3.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男女双方已同居,但是,截至1994年2月1日为止,仍然不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才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 。
目前,我国是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一般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限,在此之前形成的,可按事实婚姻进行处理,但如果以后形成,那么就只能按非法同居来处理了 。另外,在具体处理事实婚姻前,还要了解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否则就不能准确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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