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公布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 二 )


2020年1月19日前 , 三家被告单位和D公司销售的两种口罩价格分别为每盒150元至190元不等 , 和每盒158元至200元不等 。1月20日 , 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公告后 , 黎某指令四家公司在网店上连续涨价 , 最终将上述两种口罩的销售价格均上涨至每盒398元 。经查 , 在1月20日至21日两天时间内 , 经营数额达845.7万余元 。其中 , A公司的经营数额为348.1万余元 , B公司的经营数额为244.3万余元 , C公司的经营数额为210.6万余元 。3月13日 , 黎某接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 , 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人和单位的主要犯罪事实 。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于2020年3月11日立案侦查 , 后经调查取证于3月19日以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 , 黎某控制旗下公司网店在大型电商平台上协同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 且其系大型公司的特约经销商 , 哄抬市场价格、扰乱防疫紧俏必需用品的社会危害性远大于一般经营者 , 影响恶劣 , 严重破坏市场秩序 , 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 且情节特别严重;A、B、C三家公司亦构成单位犯罪 , 其中A公司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2020年3月23日 ,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A公司、B公司、C公司 , 被告人黎某构成非法经营罪 , 向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案例四 , 被告单位上海市某公司、被告人谢某非法经营案 。被告单位上海市某公司日常经营劳动防护用品 , 被告人谢某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2020年1月初 , 被告单位以每盒5.125元的价格购入一批普通民用口罩 , 在公司的淘宝店铺上对外销售 , 日常销售价格为每盒7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 , 谢某决定提高该批口罩的售价牟利 , 遂于1月23日至29日连续涨价 , 从每盒21元一路涨至每盒198元 。经查 , 该公司高价销售口罩的经营数额为17万余元 , 违法所得数额为16万余元 。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经立案侦查于2020年3月2日将谢某抓获 , 3月9日移送审查起诉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12日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公布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2020年3月23日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 , 涉案口罩系被告单位在疫情发生前进货 , 疫情发生后其经营成本并未有明显变化 , 但却提价数十倍销售 , 属于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 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 被告单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单位罚金20万元 , 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 追缴违法所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