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拟立法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和列入名录水生野生动物( 二 )


在新冠疫情期间 , 2月24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 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于2019年8月立项 。 2020年2月14日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时间由5月提前到3月 。
哪些行为严格禁止?
除陆生野生动物外 , 还禁食17种水生野生动物
条例草案规定 , 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上述野生动物为原料制作的食品 。
其中 , 陆生野生动物具体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北京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负责人称 , 条例草案的禁食范围与全国人大《决定》相比略宽 , 主要考虑北京重点保护的17种水生野生动物 , 在北京水域较为稀少 , 为加强物种保护 , 拟将其增加列入禁食范围 。
采访人员发现 , 全国人大《决定》只是提出 ,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
除了禁食外 , 禁猎也十分严格 。
条例草案提出 , 禁止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猎捕、杀害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但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特殊情况除外 。
野生动物完全不能吃吗?
有些野生动物允许依法食用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负责人表示 , 需要说明的是 , 在全面禁止非法食用的同时 , 有些野生动物是允许依法食用的 。
其中 , 陆生野生动物的禁食条例规定 , 条例草案与全国人大《决定》一致 , 即:纳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 , 按照畜牧法规定执行 , 也就是按照家畜家禽管理 。
水生野生动物的允许食用范围 , 涉及四个名录 , 即:对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群和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水产新品种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 , 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是可以依法食用的渔业资源 。 对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 , 符合特定条件的(如对人工繁育种群不视为野生动物的) , 可以依法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