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期间,深圳人关心的15个社保问题,答案在这!

延缴期间 , 社保个人缴费部分要每个月扣吗?员工离职如何处理?可以重复申请延缴吗?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可与延缴政策和缓缴政策叠加使用吗?
疫情期间 , 深圳市人社局推出一系列政策大礼包 ,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 但由于政策涉及社保缴费、待遇享受等诸多内容 , 小伙伴都有不同的疑惑 , 小南特开设社保问答专栏 , 网友们可以通过评论提出你的问题 , 小南收集后将持续更新回复 。
你问我答开始!
企业@疫情期间,深圳人关心的15个社保问题,答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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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可与延缴政策和缓缴政策叠加使用吗?
回答:可以!假设疫情在5月底解除 , 某大型企业在2月至4月享受减半征收 , 减半征收后的应缴额及5月份的应缴额 , 可延到8月份缴纳 。
但该企业因各种原因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 可在7月份申请缓缴 , 经批准 , 8月至12月可缓缴 。
问2:请问因为疫情影响 , 没有及时办理参保登记 , 企业三月份申请了延缓缴费后 , 那员工一二月份社保还可以补缴吗?
回答:可以的 。
问3:延缴期间 , 社保个人缴费部分要每个月扣吗?个人缴费人员怎么缴费?
回答:延缴报备期间 , 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都可以一起享受延缴 。
疫情期间 ,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 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 , 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 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 , 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
问4:延缴期间 , 员工离职如何处理?
回答:只要企业照常申报停保就可以了 。
问5:可以重复申请延缴吗?比如我们3月份取消延缴 , 但是后面发现不行 , 想申请再次延缴 , 可以吗?
回答:在疫情期间 , 不管是申请延缴还是不延缴 , 只要在延缴信息变更功能中 , 进行相关操作就可以了 。
问6: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 , 个人社保待遇会受影响吗?
回答:不影响!以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为例 ,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延缴的 , 对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缴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 待延期缴费实际缴纳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待遇差 。 用人单位可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
在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间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 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 如员工因其他政府部门需要共享比对社会保险数据 , 按照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受影响的原则 , 视同社会保险数据已缴费到账 , 不影响关联业务的审批 。
企业@疫情期间,深圳人关心的15个社保问题,答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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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7:社保减免多少怎么算?
回答:免征举例:某中小微型批发业企业的一名非深户员工 , 月工资5000元 。 如按照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情形计算(不考虑浮动费率) , 减免政策期间 , 2至6月的三险社保费计算如下:
按月应缴:
养老保险5000*(单位13%+个人8%)+
失业保险2200*(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5000*0.14%/2=1075.5元
按月免征:
养老保险5000*13%+失业保险2200*0.7%+
工伤保险5000*0.14%/2=668.9元
2至6月共计应缴5377.5元 , 免征3344.5元 , 实缴2033元 。
减半征收
某大型制造业企业的一名深户员工 , 月工资5000元 。 如按照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情形计算(不考虑浮动费率) , 在减免政策期间 , 2至4月的三险社保费计算如下:
按月应缴:
养老保险5000*(单位13%+地补1%+个人8%)+失业保险2200*(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5000*1.14%/2=1150.5元
按月免征:5000*13%/2+5000*1%+2200*0.7%/2+(5000*1.14%/2)/2=396.95
2至4月共计应缴3451.5元 , 减征1190.85元 , 实缴2260.65元 。
问8:企业划型怎么查询?有异议怎么改?
回答:用人单位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本单位划型结果 。 渠道:“业务申报——疫情专区——单位信息查询”功能
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果存在异议的 , 可在3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出变更申请 , 并上传提交2019年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2019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 , 由社保局进行核定 。
社保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后 , 重新核定划型 。 划型结果有变化的 , 应重新进行公示 。
公示期满 , 原则上 , 企业划型一旦划定 , 政策执行期间不做变动 。 在异议申诉期 , 如企业未申请延缴 , 需要缴费的 , 按现有的划型结果缴费 。 重新核定划型结果有变化的 , 调整减免社保费标准 , 并相应补、退社保费 。
问9:请问企业如何理解“惠企16条”中“实施灵活用工政策 , 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回答: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复产复工的企业或不能按期到岗的员工 , 对于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 , 企业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 在用完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后仍不能恢复生产经营或提供正常劳动的 , 允许企业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 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 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