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现代化的社会,繁华林立的楼盘,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看起来非常的威风。可是,有的诗人说,这是钢筋水泥的城市,失去了往昔的温情。一种建筑往往代表一种生活方式,当高楼取代平房时,随之消失的隔离房子间的街道,北京叫做胡同,上海叫做弄堂,闽南叫做街头巷尾。
房子消失了,胡同消失了,曾经住在房子里的人,行走在胡同里的人,有的像腐化的树叶消失了,有的却像磐石被记念。因为,有一些人总是会用笔和影像留住刹那间的永恒。
《胡同的故事》就是这样一本“刹那间的永恒”的合集,汇集了四十六位著名作家关于北京胡同的散文。北京的胡同,鼎盛时有四千多百条,住着成千上万的人,写胡同的文章多如牛毛,可是,本书拣选了四十六篇文章,细细抚摸每一个字,我发现每个作者对胡同都有很深的感情,只是遇上的人,经历的事不一样罢了。好比万花筒一样,读者只要肯翻翻看,时事变迁与纷繁复杂的人生就摆在眼前了。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度高洪波说:“没有胡同,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塌了半边天。”
且不说老舍笔下的《茶馆》《骆驼祥子》《龙须沟》等名篇都是发生在胡同里的事,单说这本《胡同的故事》里的出现的作者,很多都是大家耳熟能详。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冰心,23岁就是一名享誉文坛的著名女作家了。她的父亲是一名海军军官,她的少女生活就是跟着父亲职位的变动走,出生在福建省长乐,先迁居烟台,尔后搬至北京剪子巷。暮年晚期,冰心自问《我的在家在哪里?》,她说:“只有住着我的父母和弟弟们的中剪子巷才是我灵魂深处永久的家。”甚至,她说:“万万没有想到,我还有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牵不断、割不断的朝思暮想的‘家’!”由此可见,北京胡同留下了太多冰心老人对家的眷念与温馨回忆了。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汪曾祺,我们读书时用的教材里《高邮的鸭蛋》里作者,被称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代表作有小说《受戒》《大淖记事》等。快到三十岁,因为工作的关系,他才来到北京,往后就一直住在北京胡同里。在《古都残梦——胡同》里,他这样写道:“‘睡不着眯着’,真是北京人的非常精粹的人生哲学。”
国学大师季羡林,来北京求学伊始就住在北京胡同里,除去国外留学的十年,他在北京的胡同里住了五十多年。因此,他说:“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
诗人王辛笛在处女作《珠贝集》收入了自己住在北京甘雨胡同的诗作《丁香、灯和夜》。多年之后,回忆这段往事,他说:“北京的胡同,在我的心目中,多少年来,还是不失其为非凡魅力所在。”
现当代文学作家群里,还有一系列我们熟悉的名字——王蒙、苏童、史铁生、梁晓声、周大新、舒乙、王璞等。他们或长年扎根北京胡同,或匆忙路过,可是北京胡同给他们留下难以抹灭的回忆。有时,真不知道是胡同给了作家感动,还是作家们给胡同留下了故事。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近年来,拆迁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很多人(不仅是中国人,还有曾经住在胡同里的美国人、英国人等外国友人)都担心,有一天北京胡同会彻底地消失了。也许,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也许这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
罗大佑曾经唱着:“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
我想,对于北京的胡同,更贴切的说法:流水带走了光阴,却留下了这片土地上来来去去的人的故事。
也许会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人和物都消失了,可是还有这本《胡同的故事》。
原创文/灵林玖玖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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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的石榴天蓬金鱼缸,还是有点设计感的;胡同里的普通人也有一些诸如鸽哨之类的生活方式的;帝都的胡同时不常住过一些意想不到的人们。总之,天子脚下,敢怒不敢言,官大一级压死人,有话不敢好好说,这些都养成了北京人有点点独特的文化特点。于是,灰墙黑瓦的萧瑟;关起门来,自成一统的得意;过去两进三厢的次序,如今摩肩接踵的混居,都体现了社会现实;热情打招呼,使劲说废话,也是高压之下的无奈。其他都是府城县城了,差得就远喽;上海的弄堂、苏杭的里巷,也有些味道,只是帝都光芒究竟深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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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首先北京是首都,也是明清等朝代的首都。而且其他古都的老胡同都拆的差不多了,北京胡同保存的比较完整。并且近代文学家的故居基本都在北京胡同,其他地方就没有这些。
这些都是我的猜测,不一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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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农业时代的中国大城市最多有四五个,南北二京、苏州、广州这4个我印象里是仅有的乾嘉时代达到50w人口的城市(帝都100w),而太平天国就毁了其中的俩。。。。。。。
天津乾嘉时代有20w人口,虽然在当时也是大城市,但20w人口我觉得撑不起来什么能流传至今的市井文化
说白了,晚清能谈得上大城市的只有北京(南京被曾国藩毁了),民国只有上海,天津在晚清和民国基本都是第二(排在北京和天津之间的苏宁杭被毁了,成都我觉得单纯只是楼主不知道而已),所以市井文化流传丰富的就这哥仨+广府成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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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本人不是北京人也不是学习城建这块的人,大概说下自己的理解吧。北京作为首都,本来就应该具有文化底蕴,所以无论是嗡嗡时期破四旧,还是二共时期搞地产开发,都不敢动老城区的四合院,所以保证了北京胡同存活下来,进而有了独特的胡同文化。而其他城市不具备这个条件,导致改开后开发商拆旧盖新。就算有城市想再复兴老城区的传统样貌,也无法再还原当年的样子,也谈不上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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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地方拆的差不多了,存留的开发和保护的又不好,没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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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人们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印象呢?
对非北京人来说,是故宫、是长城,是祖国的文化、政治中心。
可是对北京人来说,好像是胡同,是深深浅浅的四合院。
我不是北京人,但看过《胡同的故事》之后,就深深体会到了这一点。
《胡同的故事》摘录了46位文学大家的散文作品,包括冰心、季羡林、史铁生、毕淑敏、汪曾祺、苏童等等。在这本散文集中,文学大家们写下了他们在胡同里的生活,对胡同的记忆,和对胡同的感情。在他们的笔下,北京的胡同焕发出另一种生命力,成为北京的另一种象征,镌刻在了我对北京的印象里。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翻开书本,还没来得及在大师们的文字中徜徉,我就被书本的设计给惊艳到了。包着书的封皮是一张半透的纸,书名“胡同的故事”被反印在纸张背面,正面看上去就是淡淡的朦胧的感觉,展开封皮,藏青色的大字显眼而深刻,字中星星点点的白,就像墙面掉落的漆,映衬了岁月刻在胡同上的痕记。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而目录,正静悄悄地藏在白色硬纸板的内封上。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这样的感觉贯穿了整本书,富有质感的微微泛黄的纸张,衬着藏青色的文字。翻阅着书本,是阅读?是享受?说不清楚,那感觉就像被领入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梦境,明明没去过的地方,却好像去过了。
北京,我是去过的。
在高中的一年暑假,火车载着我们夏令营的几百来号人,轰隆隆地驶向了北京。本来是和某个大学合作的夏令营,却因故变成了纯旅游,带队老师拉着我们几百号半大学生每天辗转各个景点。
跑了故宫、圆明园、十三陵,玩了科技馆、天坛公园、王府井,登了长城、去了北大,却好像对胡同没有半点印象。
但是,电视里的四合院和胡同,那是见得多了。最近、最深的一个印象就是《老炮儿》电影里的,那可不就是发生在胡同里的故事。
那些住在胡同里的老北京的人们,一大早开始忙活儿,在四合院里的水龙头上漱口,操着一口浓重的京腔互打招呼,随着一阵鸽哨声,哗啦啦一群鸽子从屋顶飞过,转眼早餐桌上摆好了热腾腾的豆浆油条,等着孩子们起来吃早饭……
这种老北京的市井生活,随意一想就像电影一般在脑海里开播了。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胡同的故事》里确实也有不少这方面的描写,可是更多的,是这些大家对胡同的久远记忆,以及对这些胡同历史的探究。
有些人在胡同里出生,度过了少年时光,然后远走他乡;有些人只是匆匆过客,曾在胡同里住过几宿;有些人大半辈子都住在了胡同里;有些人曾在那里工作和写作。
胡同里发生过太多的故事,也有太多的历史,每一个胡同的名字甚至都可以挖掘出一个故事或一段历史,什么“校尉胡同、百花深处、帅府胡同、煤渣胡同……”,不禁让人浮想联翩。更有各种传说,“羊宜宾胡同”据说是从羊尾巴胡同改过来的,“时刻亮胡同”据说原名是屎壳郎胡同……
每一座稍稍宏伟一点的建筑,都曾经住过历史上的名人,他们不是王爷就是公主、贝勒,那些年代久远的建筑装饰就是这种历史的见证。我不知道这样的四合院还剩多少,如果有,如果还有人住,不知现在住在那里的人们,想到这屋子是几百年前的王爷、公主生活过的屋子,会不会觉得很神奇。
再近一点,胡同里也是藏龙卧虎,住过好多大师,比如齐白石、鲁迅。齐白石的子孙据说还住在那胡同里,可是更多的胡同已经易了无数的主儿,住过无数批房客了。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
还有更多的胡同,已经在社会变迁中失去了踪影。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作家们对古董房子的失去感到惋惜,也有的作家抱着一种矛盾的心态——日新月异的发展并不是坏事,然而老物什的淘汰却也着实令人可惜。
作为从小住在商品房里的南方人来说,我对胡同感觉是陌生的,很难想象几家人围住在一个院子里,用公共厨房和厕所,可是,前辈们的描写生动细致,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窗前一张书桌,窗外一个小院一棵树,这样的环境不由让我心生向往。还有门外胡同里小贩的吆喝,卖馄饨的、卖豌豆黄的,看得我都馋了。
还有很多作家拿胡同和其他地方的弄堂、巷子比,确实,我们这边房屋之间的小路,都称为巷子或弄堂,他们说北京的胡同比之我们这里狭长的小巷更显通达和雍容。
于是,越来越想去看一看,越来越想去走一走,北京的胡同,去感受它的通达和雍容,去感受它的历史和文化,让我这南方人,也能够说起胡同,就眯起眼,说一句,唔,那可是个好地方。
为什么北京的胡同文化作为文化分支可以独树一帜,而其他古都及城市的胡同文化都远不及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