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清华大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孙维是否可以起诉贝志成、朱令家人和天涯论坛?

法律是公平的啊,她可以回来啊,难以理解的是她为什么不回来给自己一个清白?她如果是传闻“官二代”那么诽谤官二代可是重罪哦,还是个清华才子呢!她如果不想证明自己清白,难道她愿意背负污点远走美国?这个和有冤案在身的呼格吉勒图有鲜明对比啊,她怎么那么大度啊?任凭凶手逍遥法外让官二代背黑锅,这官二代简直是比耶稣还耶稣啊,什么罪责都被SW承担,这个官二代真可谓是新世界的大奇葩啊。她如果放弃自己清白的权利,公安部门所说她无罪就放他回来了,那么真凶这么诽谤侮辱造谣官二代嫁祸给SW,她都不想为自己证明清白?都不找出这个人,让这个人在所有媒体前,CCTV新闻联播里澄清自己冤枉造谣诬告诽谤SW?这也太大度了,宰相肚里能撑船的胸襟啊!这个被冤枉的官二代可真是好说话,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好伟大啊。
■网友的回复
方舟子还有好几个律师同样在网上实名发文,点名怀疑贝志城嫌疑更大。轮到贝去告这几位了,贝怎么没有去告?除了道听途说(听某离休干部,某公安人员等等)的事情,连证据都算不上,就全网声讨孙,文革气息啊。孙不告你们觉得理亏。贝怎么不去告方舟子啊?
■网友的回复
“ 我觉得你是凶手”、“我觉得你是个妓女”,你觉得这还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吗?或者“我觉得你是个恐怖份子”,这些都没有实质区别,凶手、妓女、恐怖分子,这些是你对别人的评价,都会影响别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评价。即使你有确实的证据,如真是妓女你即使举出实证,也是侵犯隐私权,何况是指别人是凶手,作为个人,你不可以自行给别的公民这样的评价! 有些话是有界限的,如果警方确定“某某是某案最大嫌疑人”,你的言论自由也只能以此为界限。你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这个责任不只是良心上的,也是法律上要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