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 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每经编辑 彭水萍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3月23日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 , 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 措施提出 , 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 , 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资金金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 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 该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
【长春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 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长春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 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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