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台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老大难”治理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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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 北京市拟立法对物业管理作出规定 , 将明确物业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 , 并针对业委会成立、物业费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长期存在的问题 , 进行制度创新 , 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来统筹考虑 。

  面对疫情 , 社区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 突发事件中 , 物业应有哪些职责?近日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已提请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 针对物业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问题和过往一些物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 , 草案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 。

  业委会如何产生?

  社区党组织将积极引导和支援

  当前 ,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 做好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 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 很有必要 。 据此 , 《条例(草案)》在二审稿中新增了应对突发事件时物业应承担的责任 , 对於物业服务人应当如何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给予了明确规定 。

  除了新情况 , 门禁损坏不维修、电梯坏了没人管……这些物业管理中久拖不决的老问题也困扰着很多小区居民 。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 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监管 , 都是通过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来实现 。 数据显示 , 北京现有住宅小区总数10213个 , 其中已经实施了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的小区4772个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1216个 , 这也意味着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

  去年 , 建於1995年、有900多户业主的丰台区芳城园二区 , 由62位老人联名 , 向方庄地区办事处提交了成立业委会的书面申请 。 通过党建引领来解决老问题 , 成了芳城园二区这次探索的关键 。 “业委会行不行 , 关键在人 。 从成立筹备组开始 , 社区党委就帮忙把关 , 选出业主们信得过的成员 。 这些人都是优中选优的党员业主 。 ”方庄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周文说 。

  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介绍 , 《条例(草案)》以党建引领为主线 , 对推动党组织覆盖和党员积极参选业委会委员、基层党组织对业委会委员人选把关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 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从行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 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来统筹考虑 。

  此外 , 《条例(草案)》还为业主大会的筹备、成立及日常运行提供制度性保障 。 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 ,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定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筹备组负责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 并审议通过管理规约、议事规则 , 选举产生业委会委员和候补委员 。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说 , “社区党组织有权推荐业委会候选人 , 引导和支援业主中的党员积极参选业委会委员 , 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委员 。 ”而对於确实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 , 《条例(草案)》提出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 赋予其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的职能 , 为更广泛地实施物业服务提供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