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找到了 好经让人念坏了( 二 )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找到了 好经让人念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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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00余里,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尽管后人对熙宁新法的评价非常两极,但无庸质疑,新法的推行效果远不如王安石预想。新法的实行虽然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和耕地面积,但是却增加了平民的负担。熙宁新法在军事上的改革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军队战斗力无明显改善。加上王安石操之过急,将需要很长时间社会演进才能完成的十余项改革在短短数年内全盘推行,使变法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而且,新法实施到了后期,条文与执行效果相差越来越大,一些措施从利民变成扰民。新法执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也是最后失去民心的原因,变法派中如吕惠卿、曾布、李定和蔡京等都是人品相当有争议的人物。有的更被视为小人。应该说,王安石的变法政策无一不从良好愿望出发,只是在执行中出了许多问题,最终导致变法失败。比如“青苗法”,本意上就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的,而且,他在鄞县做官时试验过,“贷谷于民,立息以偿”,效果不错。然而当他将此法推向全国,同比例放大,却南辕而北辙了。不识字的乡农们去申请青苗法的贷款,要经过以下程序:为了填写申请书,就要花钱请书吏;再拿到衙门去申请,碰到贪官污吏,中间不知要花多少打点费,而且贷款多少完全由官吏写,农民都不识字呀。据史书记载,虽然变法规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经过中间贪官污吏的层层盘剥,最后贷款农民要返还的实际利息,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比高利贷还要高许多。于是逼得农民宁肯“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去借高利贷,也不敢向政府贷款。“利民之政”变成了“扰民之举”。即使有再好的政策,也得要有人去认真落实,再好的经,就怕遇到的尽是歪嘴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