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流放女犯需往返数千里,衙役为何还抢着去押送?实情令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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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自古有之,古代的法律体系不像现在这么全面而系统,往往是对人进行折磨。在古代,刑罚不仅针对人的肉体,还针对人的精神。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有儒家孔子、道家老子、法家李斯、墨家墨子等等。秦统一六国之后,为了更好地实行统治政策,李斯崭露了头角。李斯崇法尚刑,往往是重刑。一代权臣李斯最终落得个死于自己崇尚的刑罚之下,“具五刑,诛三族”,最后被腰斩于市。而五刑在历史的发展之下,也有所改变。最初的五刑,是从奴隶社会开始的。奴隶社会的五刑,主要包括“黥、劓、刖、宫、大辟”。
随着历史的发展,法律制度也日益完善,五刑也更加人性化。五刑正式确立为“笞、杖、徒、流、死”。笞刑,乃鞭笞,就是是用鞭条打犯人的屁股,惩罚较轻,而杖刑则是用较为粗的木棍打人屁股,相对于笞刑较重。徒刑是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惩罚其从事劳役。流刑,就是将犯人发配到千里以外的地方。死刑,也为“极刑”,是最重的刑罚。然而相比起极刑,有的囚犯宁愿自尽也不接受执行流刑。流刑在今天看来或许并没什么痛苦之处,在古代却被视为对犯人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著名的苏武放羊,想必大家都知道,苏武出使匈奴,匈奴多次劝说苏武投降,苏武不从,最后被流放到今天的贝加尔湖,并让他让公羊生子才能回来。
流刑在不同朝代也有区别,比如在宋朝,犯罪的官员大多会被流放到两广和海南。宋朝重文轻武,对知识分子极其包容,不杀文官,最多流放。苏轼遭遇乌台诗案之后,就被一贬再贬,最远就被流放到了海南。之后在清朝,犯人则被流放至山海关外的东北地区。如果所犯罪行很重,流放地方则远,大概就是宁古塔和乌里雅苏台。在清宫剧里,经常会看到皇帝说“发放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吴兆骞卷入科举作弊案,就被发放到宁古塔。词人顾贞观为搭救好友吴兆骞,向纳兰容若写了两首《金缕曲》,至今仍被称为绝唱。纳兰读完,感动至深,涕泗横流,并扬言一定救出吴兆骞。23年过后,吴兆骞终于被救出。可见被流放的犯人,一直被监禁,永远不能回家。
然而值得惊讶的是,衙役们对流放这样的差事表现得相当积极,尤其对于女囚,则更积极。古时流放犯人都有押运衙役随行,流放的地方往往都比较偏远,衙役们不仅要去还要回程,一路上可谓路途遥远。这样的差事,即使现代人拥有便捷的交通工具也吃不消。这些衙役为何还要争抢着去押送呢?和正常工作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押运犯人更加自在。清朝官制分为九品十八级,而衙役处于十八级之外,没有列入体制之内,被称为“未入流”。在衙门供职期间,他们非常辛苦,不仅每天要起得很早,还要久站陪同审案,有时还要出去抓捕犯人,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相比之下,外出押送犯更加自在,毕竟在外面无人监管,途中大小事务全凭自己做主,可以说是极其自在。
第二,押运犯人能获得更多钱财。犯人的家属为了避免衙役在路途上刻意刁难犯人,其家属们则会拿出钱财让衙役们照顾一下。衙役每个月的工钱由县令发放,实际上是很少的,可以说犯人家属送的钱,比他们一年薪酬还多。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属,往往塞得更多,就是怕女犯人在途中被衙役侵犯。因此衙役对押送女囚犯才会更加积极。
第三,押运犯人更加舒适。衙役押运犯人可以说是出差,出差当然途中的花费都是公费衙役们也能够在驿站中吃香喝辣。更重要的是,这些被流放的人原先都是大户人家或者朝廷官员,身体大多娇贵,家属为了让他们在流放途中不那么遭受颠簸,一般甘愿花费钱财。更有甚者,会提供马车和仆人。押送的衙役,也顺便跟着沾光,来去都能乘坐马车。总的来说,和在衙门上班相比,押送犯人确实是一份美差。
参考资料:
古代流放女犯需往返数千里,衙役为何还抢着去押送?实情令人感叹】《中国古代刑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