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施“头雁”行动 鼓励全球科技领军人才加入( 二 )

“黑龙江省将通过实施该行动 , 营造更加优越的人才发展环境 , 建设一批源头创新平台 , 培养、稳定、集聚一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其团队 , 创造一大批可转化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 ”王淑云说 。

采访人员从会议获悉 , “头雁”行动的实施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或企业 , 采取“团队+平台+项目”组织方式 , 按团队申报、以项目管理方式进行 。 “头雁”团队资金按团队分期支持 , 每期5年 。 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等分类支持 , 支持资金原则上一个建设期、一个团队最高可达5000万元 , 用于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学术交流合作和团队运行与管理等 。

为了鼓励全球科技领军人才加入到龙江“头雁”行动中来 。 该省给予其中引进海外“头雁”科研启动金和安家费及住房补贴支持 。 其中科研启动金按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等分类支持 , 最高可达1000万元;引进“头雁”每人安家费和住房补贴100-300万元 。 对黑龙江省“六个强省”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 , 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