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会|卖冰墩墩蛋糕,利用“冬奥大酬宾”促销...都侵权了!

2022年北京冬奥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本届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
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等周边产品更是广受追捧。
特别是以国宝熊猫为原型的“冰墩墩”,
出现“一墩难求”的抢购盛况。
与此同时,
许多店家和网友脑洞大开,
做了冰墩墩蛋糕、汤圆、冰淇淋,
还有商家打出庆祝冬奥会大酬宾的宣传语……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这些都可能涉及侵权。
冬奥会|卖冰墩墩蛋糕,利用“冬奥大酬宾”促销...都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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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欣赏不构成侵权
盈利为目的则违法?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第四条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值得一提的是,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名称、徽记、标志、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均属于奥林匹克标志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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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海市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强化跨部门保护协作,加强与公安、版权、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涉奥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和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采访人员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了解道,如果是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冰墩墩形象,比如自制冰墩墩同款雪人、橘子、汤圆供个人欣赏或使用,通常并不会构成侵权。如果将其形象用于以盈利为目的大规模制作销售商品,即构成侵权。
奥运五环、“冬奥会”文字
也属于知产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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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制冰墩墩形象制品
当下,北京冬奥会热度高涨,有些商家利用冬奥人气,打出“庆祝冬奥大酬宾”“冬奥新机遇”等字样,其实,冬奥、冬奥会的字样、五环等标志都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都可能属侵权。
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统计,截至目前上海共出动执法人员3095人次,立案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案件45件,结案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案件4件,罚没款15.58万元,有力保障了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
Q1
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雪容融”相关表情包,算不算侵权?
冬奥会|卖冰墩墩蛋糕,利用“冬奥大酬宾”促销...都侵权了!】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Q2
“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周边产品作为冬奥特许商品,在版权保护方面有哪些特殊性?
冬奥特许产品指的是指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北京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承办者,不仅要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还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与国际奥组委签订的《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对冬奥特许商品进行保护。
Q3
面对“一墩难求”的情况,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心思,盗版的“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也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露面。那么,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2019年0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因此,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