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不配合隔离有啥后果?被隔离期间如何算工资?答案在此(19)

答:用人单位仅以员工接受相关防控措施就单方调岗调薪 , 缺乏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变更劳动合同 ,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隔离期间 , 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 , 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 ”

24.采访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 , 为确保物价稳定 , 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 , 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 , 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2)查询、复印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帐薄、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 , 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3)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 , 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 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 当时任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