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春节延长假期可以抵扣年假?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怎么算?( 三 )

  广东、浙江、四川要求 , 安排年休假时要与职工协商一致;北京、四川规定 , 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 , 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 , 可以安排职工待岗 。

  八、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 , 生产经营困难 , 用人单位能否给员工降薪?

  企业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 , 可主动安排停工停产 ,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停工首月应正常支付工资 , 次月起按照各地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最低工资或生活费 。 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 , 企业亦可采取降薪、缩减工时等措施 。

  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 , 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 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 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 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 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部分地区生活费标准:

  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天津市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陕西省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北京市、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