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国务院:同意将江西省抚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1月19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同意将江西省抚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称,同意将抚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抚州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文化遗存丰富,文物古迹众多,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指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
名城|国务院:同意将江西省抚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制定“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政策,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得改变与名城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对不履职尽责、保护不力,造成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监督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