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大数据“杀熟”现象频现,您被“割过韭菜”吗?(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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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面应联动扼杀“割韭菜”恶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欣提出 ,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17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第18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选项的商品或者服务搜索结果 。 另外 ,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25条明确赋予了个人拒绝对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决定的权利 。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23条规定 , 用户选择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时 , 网络运营者应当停止推送并删除已经收集的设备识别码等用户数据和个人信息 。
既然有法可依 , 而“大数据杀熟的”现象存在的时间也已经不短了 , 却一直无法遏制 , 关键因素在哪?其实 , 在于多方联动的缺失 。
其一 , 在政策层面 , 应加大管理力度 。 7日 , 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在京召开的“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上就表示 , 会切实加强算法应用的有效规制 ,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希望社会各界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 , 共同做好社会监督 , 促进算法应用的公平、合理 , 防止经营者利用算法作恶 。
其二 , 在用户层面 , 遇到“问题”应积极多方协调 。 首先第一时间应反馈给平台客服 , 分清是否“杀熟”还是只是网络延时产生的误会 , 认真记录客服的处理意见 。 如发现不妥的处理结果并协商无效时 , 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 , 不能吃哑巴亏 。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建议 , 在大数据杀熟问题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 更需要集体救济机制 。
其三 , 在平台建设者层面 , 更应诚信经营 , 加强社会责任 。 呼吁相关平台之间应切断“暗地”数据共享的不法行为 , 谨慎使用算法匹配程序 , 只有清静的互联网环境才更利于相关平台的发展、各类用户的稳定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甚至提出 , 可以考虑设置算法权限 , 从技术上让消费者有权关闭算法 , 并且将这样一种权利在法律中作出规定 。
话说 , 您有被大数据“割过韭菜”过吗?欢迎留言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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