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购税
洛报融媒采访人员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了解到 ,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 促进汽车消费 ,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 。 即: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 有几个政策要点提醒市民注意: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 , 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 , 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
●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 , 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 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
此外 , 还有一个好消息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 自2021年1月1日(含)后 , 购置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 也可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
●哪些车辆属于专用车辆呢?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 , 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 , 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都属于此范围 。 例如我们平时常见的电力工程车(带移动照明、视频监测等固定装置)、救险车(带黄色的警灯、LGD屏等)、高空作业车(带液压升降装置)等等都是专用车辆 。
提醒注意 ,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购置的专用车辆 , 税务机关在2021年1月1日后继续依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 对于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尚未办理退税的 , 纳税人可申请退还已缴税款 。
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含)后购置的专用车辆 , 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
【好消息!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购税】(洛报融媒采访人员 李迎博 通讯员 贾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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