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通知书可以签字吗

法律分析:
一、业务咨询
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 , 确认合法资质 , 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二、分析考察
(商务部)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1、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办理有关证件及从业手续 。
2、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
3、 身体状况要求 。
4、 对学历层次高,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
5、工作环境 。
三、提出派遣方案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商务部制定:业务咨询(商务部拓展业务)客户提出要求提出派遣方案双方洽谈方案签订派遣合同组织实施服务管理实地考察确定派遣修改建议派遣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
2、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
3、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
派遣员工需提供以下证件:
1、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
2、员工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
3、学历证、就失业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
4、签订《劳动合同》 。
5、制定相关社保政策、进行社会调研等 。
四、洽谈方案
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五、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实施,组织人员 , 提供服务
组织派遣员工招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行政及客户部门,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审批表》 。
七、服务管理
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
1、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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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驻厂管理岗前培训,解释用工单位基本状况 , 然后根据双方要求条件进行匹配派遣至厂;
3、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需要提供入职登记表,派遣人事部门建立人力数据库管理,办理参保计划等;
4、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 , 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及监督管理 。
八、日常管理
由驻厂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 。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九、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1、自行辞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再安排派遣就业 。
辞退流程: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客服专员(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
(4)人事档案专员办理人力资源数据库调出 。
(5)辞职申请人需要提交工资委托书(需签字加手模,以及身份证复印机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发放其剩余工资及进行回访 。
2、由于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或派遣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 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提出解除派遣用工关系,经协商后更换派遣人员或解除派遣用工协议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人员替换审批表》,并结算有关薪资、费用 。再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
3、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应提前30天履行相关告知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终止派遣关系通知书》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单位需要出具书面通知书,需要员工签字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 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表示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向,如果对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方案不满意的情况下 , 可以依法凭借该通知书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要求合理合法赔偿,至于是否属于违法解除,由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审理判定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应当送达劳动者 。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收到了通知书 , 解除行为就生效了 。当然 , 若劳动者对解除有异议 , 有权提起仲裁 , 要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或主张赔偿 。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通知书当然需要劳动者签字确认了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企业关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确定依据 , 那么劳动关系的终止也指的是劳动者与企业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除 。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约定中止条件的出现、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者双方协商终止等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