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中心是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 , 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技术岗位7名,负责东莞市辖区内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工作 。目前在编两人,空编7人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 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
(4)有志于从事气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
(5)无违反计划生育纪录 。
(6)涉嫌违法违纪 , 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
(7)2012年应届毕业生 , 2010年、2011年暂缓就业的不接受报名 。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环?,并附上个人简历 。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
3、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4、报名地点:东莞市气象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气象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 , 60分及以上者入围 。
1、笔试
时间:2012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市广东省气象局
考 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为2小时 。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报考人数 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该岗位取消招聘 。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气象局网站进行公布 。
2、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气象局网站上公示 。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 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气象局网站查询 。
咨询电话:23195143 ;联系人:周丽
附件:
1. 东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气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一、申请对象,申请入户我市城镇 , 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 无刑事犯罪记录 。
3、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
4、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
二、申请时间
全年常态化受理 , 不设截止日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三、申请地点
拥有自有产权居所的,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没有自有产权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
四、申请材料
(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
2、《广东省居住证》 。申请人提供东莞有效的居住证;如果配偶随迁的,配偶也要一起提供 。
3、身份证 。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如果申请人已婚的,还需要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
4、户口簿 。包括涉及到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所有信息页、户头(户口簿地址页)和户主页 。
5、结婚证 。申请未婚的不用提供;已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已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协议书(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法院的判决书 。
6、关系证明 。未生育或领养子女的,不用提供;有生育或领养子女的 , 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证明》,如果户口簿上能直接证明申请人与子女关系的,可以不用提供 。
7、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①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和工资表(或考勤记录表)作为互助材料;②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 , 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③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④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
8、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申请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号码;目前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 , 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历年缴费清单 。
(二)积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减分项目已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取消),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各积分项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
1、文化程度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 , 提供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验证材料证明;②高中学历(含中等职业学校)的,提供毕业证及《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证认证报告》;③毕业证遗失的,请到原毕业学校或原毕业学校的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
2、职业资格 。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仅限初级工和中级工) 。若网上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持特种行业操作证的,还需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
3、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在我市参加社保的 , 提供申请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号码;目前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历年缴费清单 。
4、就业居住时间(4选1) 。①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保核定工作时间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码;②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 , 提供经人力资源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未经鉴证的劳动合同补充提交已经加盖企业公章的工资条或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实际已履行的材料;③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 , 提供居住证 。
5、居所情况 。提供申请人本人或随迁人员(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非住宅类房产、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与申请入户镇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 。以随迁人员名下的自有居所申请加分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与其他自然人共有的,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及《同意证明书》 。
6、志愿服务材料 。①参加我市志愿者服务的,提供《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志愿服务情况申请表》(镇团委出具)和《志愿服务记录表》;②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
7、义务献血 。提供《无偿献血证》和寮步医院总务股出具的《证明》 。
8、慈善捐赠 。提供《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慈善捐赠积分申请表》、个人捐赠收据;如个人慈善捐赠由所在单位统一汇缴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个人捐款证明》和单位慈善捐赠收据的复印件 。
9、纳税情况 。①个人所得税,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②个体工商户纳税,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和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房屋契税,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和提交《缴税凭证》;④企业纳税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 , 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 。
10、科技方面 。供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 。
11、计生加分 。申请计生加分的需要填写1份《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除此外还要根据以下加分项目提供相关的资料:
①申报计划生育信息加分 。申请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所有小孩出生证或户口簿(再婚对象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 违反计划生育已处理的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和缴款发票),到现居住地的村(社区)计生办进行信息登记(住寮步镇住宅小区的到良平社区计生办进行信息登记),此项加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
②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政策加分 。申请人需提供夫妻户籍地计生证明(夫妻不在同一个乡镇的 , 需分别办理计生证明)、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二孩结扎的还需要提供结扎证 。
五、窗口办理流程
1、领取《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填写 , 并将有关材料移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录入信息系统;
2、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于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
3、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 , 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 。
六、入户卡领取
申请人作为入户候选人员,在东莞市人才资源政务网动太实时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制作《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中心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联系申请人领取入户卡 。
申请人只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到中心即可领取《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如果是其他亲人代领的,还需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代办人关系的证件 。
七、收费标准
【东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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