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编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 ,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 , 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 , 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 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编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借钱签合同法律生效吗?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如下:
(1)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二、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法律主观:
一、借款合同签字是否生效
依据我国的规定 , 个人借款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借款协议一般是自双方签字时成立的,但成立并不等于生效,个人借款协议要依法成立时才生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 ,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 , 该合同成立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 , 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二、借款合同不还犯法吗
朋友之间借钱 , 立有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 , 所以不属于犯法行为 。
因为没有触犯刑法,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 。
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 。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而正常借贷中 , 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 , 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
三、没有借款合同能否胜诉
可以的 , 即便是没有借款合同也能起诉,但是你必须得有事实的存在,借款合同是在起诉中其中一个证据,这个不妨碍起诉,你要收集好相关的借款凭证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但会影响最后的判决 , 起诉是可以起诉,可以微信搜一搜欠条说有相关的诉讼指引 。
【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借款合同签字是否生效,依据我国的规定,个人借款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借款协议一般是自双方签字时成立的,但成立并不等于生效 , 个人借款协议要依法成立时才生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