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单位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一、入职后一直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办?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入职后单位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第一、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
第二、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在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
第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 。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除此以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三种形式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日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为合同期限,也是有固定期限的一种特殊形式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但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终止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 。“工作内容”主要指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数量或指标 。由于《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内容”的规定要与同岗、同工种的职工完成的任务相同 。
第四、既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又要结合实际 。
签订劳动合同偏离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产生无效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规,而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特别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留有余地的地方 。因为这些地方就是照顾适用者的特殊情况 。如对于《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只要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究竟定为几小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协商 。这就是正确运用法律、行政法规留有余地的一种情况 。
第五、合同内容可简可繁 。
劳动合同签订时要因人、因地、因事而异 。简单容易记忆,便于签订,商量余地大;但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而带来不利影响 。繁,在执行时容易掌握,可以减少分歧和争议的发生,但在签订时比较麻烦,而且再详细的劳动合同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因此,要简、繁相结合,如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一些没有变通余地的内容,可以只写明按照某项规定执行即可,这就做到了简;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具体规定或者允许当事人变通的内容,特别是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就应当规定得详细一些 。
第六、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 。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
法律主观:
正常情况下:1、能辞退;2、无补偿;3、必须给你工资 。但你的情况可能会有变化:试用期间 没签劳动合同一、依法你在4月17日入职时,公司必须与你 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就是违法的 。试用期包括在 劳动合同期限 内 , 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 约定试用期 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但这一情况却对你是有利的,分析如下: (1)双方之间的关系为 事实劳动关系你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 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 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至于双方口头所约定的试用期,一、 没有劳动合同 作为试用期的基础依据;二、没有合同期限作为试用期期限的基础 。因此,你只要否认这一点,该事实仲裁委将无法认定,你完全可以采取这种做法,最终仲裁委也不会认定存在试用期 。如此一来,没过试用期不能要求赔偿金的规定就不成立了,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了 。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 劳动合同解除 情形,比如: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很可能利用这一条辞退你,但你可以抗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辞退条件,不得无故辞退你!你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
法律客观: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