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当前的“三农问题”

【如何利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当前的“三农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要走出领导干部一边热群众一边冷的状况,真正将广大农村经济主体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地方政府要明确发展思路 ,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 。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可持续的发展观 。所谓可持续的发展观 , 就是要在继续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 , 协调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系,避免经济发展畸重畸轻的弊病,确保经济增长在长时期内是可持续的 。要充分意识到,农业现代化不仅能解决农民收入偏低的问题,还将通过提供剩余劳动力和农副产品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智力和物质支持 。坚持可持续发展观,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工业经济的同时,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 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 。第二,坚持统筹兼顾的发展观 。统筹兼顾的发展观为彻底解决农民增收难、平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和政府行为规范 。这就要求给予农业、农村和农民更多关注,像发展城市、发展工业一样发展农业,努力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供给;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进一步提高农业和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稳定供给和国家粮食安全,有效抵御国外农产品的冲击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解决"三农"问题并不仅仅是单纯提高农民收入 。经济增长本身并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手段 。所谓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就是要让更多的农民有参与发展的愿望,有参与发展的能力 , 有参与发展的机会,有参与发展的岗位 。通过以人为本的发展,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平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改善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状况 。要综合考虑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中的充分就业、良好教育、身心健康、文明素质、消除贫困、社会公平、机会均等、环境优美等问题,切实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切实处理好各方面关系 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关系 。当前的工作应该在规范税收、财政制度的基础上,稳步推行户籍制度、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带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第一,抓紧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目前仍在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把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严格区分开来,城乡之间形成不可逾越的鸿沟是造成目前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 , 产生诸多社会问题的制度性原因 。要进行农村第二次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应是重要的一个方面 。第二,进一步改革农村征地制度 。目前,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以损害农民利益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错误思路仍然十分顽固 。"失地农民群体"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在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受到歧视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进一步改革农村征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生产权益不受侵害,对因正常原因丧失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要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并解决其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 。第三 , 实现城乡一体的教育体制 。目前,很多地方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得不到财政保障,往往由乡村、农民自筹解决,相当多的地区 , 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设施简陋,教育经费严重短缺,教师工资长期拖欠,优秀教师流失,适龄儿童辍学 , 城乡适龄学生享受教育水平差距明显 。为此,要改革基层义务教育体制 , 实行城乡一体的教育体制 。第四 , 改革农村医疗卫生体制 。据统计,占人口70%的农村得到的医疗经费不到全国支付水平的15%,医疗保障体制更是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排除在外,多数农民成为缺乏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较多 。不彻底改革这种体制,农村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就难以改善和发展 。第五,改革乡镇机构 。机构臃肿、冗员过多是农民负担沉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加快政府机构职能转换 。总之,我们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农村各项工作,用新的发展思路解决农村各项问题 , 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调整结构 , 深化改革,落实政策 , 强化服务,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村改革、农业科技进步等重点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业系统自身建设,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物权保护的方式包括有:(一)返还原物;(二)确认物权;(三)排除妨害;(四)消除危险;(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中 ,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 侵害物权 , 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