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什么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提出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文本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有哪些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
【劳动法中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那些证明】
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关系证明怎么写?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 ,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 ,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年 月 日 签收时间: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 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 企业破产法 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 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 辞职 、辞退、开除等) 。综上所述,单位如果因为与员工之间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合法理由可以 解除合同 的情形,单位就应该履行自己证明义务给员工出具相关的证明以便其后期继续找到新的岗位,但是证明文书中必须向员工解释清楚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具体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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