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 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的条件为主体不适格、合同内容及形式违法、缺乏真实意思表示等;
2、机关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机构未经批准做保证人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主合同有效的 , 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五条
机关法人提供担保的 ,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