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超过20年合法吗

1、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超过20年,属于部分不合法 。
2、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不少,因为种种原因不够买车位或车库,而租用他人的情况,这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租赁合同,本身内容不违法不损害他人利益即是有效的 。
3、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由此可见,租赁车位二十年,这个期限是有效的,超过了二十年,超过部分就属于无效,也就是说协议超过二十年就属于无效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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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1、首先明确一点,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 。因此,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
2、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 。一般租赁合同期是10年至20年 。物业公司有详细的样式的文件 。按流程签署 。
3、如果是从其他私人转来的,买方应当让出让方提供当初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租凭协议 , 买方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这张协议与双方新签订的协议 。如果可以,双方到物业公司进行转让登记 。
4、签订的协议一定要写清楚车位的具体位置,出让方要给出车位使用权的证明 。
5、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注意:根据《合同法》,租凭期最高不能超过20年,所以写协议时不能写超过20年的使用权出让期 。所以写协议时 , 不要写有超过20年的期限 , 超出20年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无效的 。
6、个人之间签订协议时,最好要找一个第三方的见证人或公证人 。
7、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参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样本 。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车位转让协议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可以买 。具体如下:
1、这种情况下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到底能不能受到保护 ,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 法院可能会认可,但是不能保证法院一定认可;
2、因为没有产权,只有合同 , 如果开发商与第三方另外签订这样的转让合同,那么就会产生纠纷纠缠不清 。车位是有产权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国有的 , 都是有产权证的 。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变相租赁,20年以后的租赁期是无效的 。
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首先明确一点,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 。因此,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超过20年合法吗】
2、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 。一般租赁合同期是10年至20年 。物业公司有详细的样式的文件 。按流程签署;
3、如果是从其他私人转来的,买方应当让出让方提供当初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租凭协议,买方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这张协议与双方新签订的协议 。如果可以,双方到物业公司进行转让登记;
4、签订的协议一定要写清楚车位的具体位置,出让方要给出车位使用权的证明;
5、签订协议时,根据相关法律,租凭期最高不能超过20年,所以写协议时不能写超过20年的使用权出让期 。所以写协议时,不要写有超过20年的期限,超出20年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的;
6、个人之间签订协议时,最好要找一个第三方的见证人或公证人;
7、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可以参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样本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 , 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 ,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 ,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1.车位转让协议本质来说是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车位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主要看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出现了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
转让车位时,需要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有签订转让合同的意愿,车位产权是否完整,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需要确定转让的是车位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如果是使用权的,只有20年,如果是所有权的,最长不得超过70年 。在签订车位转让合同后 , 需要办理车们转让过户手续,实现产权变更 。
2.车位转让协议书书写格式:
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 。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 层 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2)分期支付款项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 ,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
五、本协议生效后 , 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 。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租赁期限届满 , 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