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复效条件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的复效条件:1、投保人有申请复效的意思表示;2、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承保的条件;3、投保人要补交合同中止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4、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复效申请;5、必须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 。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的变换为定期寿险,保险单所有人行使复效权利比重新获取一份新的保险单有利 。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复效申请表示同意,是保险合同复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中止保险合同才能复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 , 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比如说一份寿险保单,缴费期往往长达十年、二十年,漫长的缴纳期 , 有些保户免不了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断缴”、失效 。
保险复效是让失效保单可以利用复效功能“起死回生” , 但要注意某些特定条件 。据了解 ,  复效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断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保单就将彻底“死亡” 。
保险复效条件:
1、被保险人必须提供使保险人感到满意的可保性证据 。"可保性证据"的含义要比"健康状况良好"更广,其中包括职业变化、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及其他保险等 。
2、必须补缴拖欠的保险费及其利息 。
【保险合同的复效条件】
3、必须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 。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换为定期寿险 , 保险单所有人行使复效权利较之重新取得一份新的保险单有利 。
扩展资料:
保险单简称“保单” 。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 。
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 。
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
参考资料:
保险合同失效与复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