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以及苗木果树赔偿具体准则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
【农村土地征收以及苗木果树赔偿具体准则】
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
二、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
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
3、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这里参考2015年颁布的政策,政策有效期五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
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政策,有效期5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优质水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番荔枝、白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蕉类7200-10800元/亩 。
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9年政策,有效期三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
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 。以上就是我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
国家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法律主观:
关于 宅基地补偿 的问题,例如:最新 土地管理法 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 一、最新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 ,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amp;q ot;30倍上限 。4、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 。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 。土地补偿标准 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 , 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 。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 , 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5、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 。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6、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7、社保方面 。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8、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 。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9、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 征地补偿安置 制定具体办法 。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 集体建设用地 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 。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10、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 。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 , 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 或 集体土地上房屋 的征收 , 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 。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 , 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1、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 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2、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国家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
三、安置补助费 。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 ,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 , 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