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审查合同订立程序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审查合同订立程序 ,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登记 , 或者经过有关部门备案;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当检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合同有有效期的,应当审查期限是否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企业怎么审查合同订立程序】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公司审查合同的哪些内容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 , 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 , 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重申有关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所有的产品销售(包括总成件)、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
.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 。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 %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
.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
.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产地及技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责任由用户负责 。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和车间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
二、合同评审要求
.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Q/CD I—B—“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 。
.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产品技术协议、用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 , 以供合同评审讨论 。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 , 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 , 财务部门作好评审记录 。
.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 。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加盖公司的合同章生效 。
.在评审过程中 , 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
参加评审的部门:公司分管副总、销售、生产(供应)、技术质管部、财务价格部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
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口):应及时送审需签约的合同 , 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 。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 。
生产制造部:按照产品技术工艺要求、对采购的各种零部件产品的产出(供应)日期交货能力予以审核、确定;
技术质管部: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
财务价格部: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零部件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 , 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用户书面承诺资料、赊欠协议、划帐协议以及用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财务部保管 , 其他部门均以复印件保存 。
⑴ 销售、采购合同:合同盖章生效前,由业务员个人妥善保管;合同盖章生效后、出具开票单据前 , 业务人员应将合同原件分别交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及财务部专人保管 , 销售部、生产部(供应)、以及财务部必须建立合同文本的台帐,做好相应的记录 。财务部必须依法对照合同严格审核,并有专职人员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
⑵ 价格协议、划帐协议、赊欠协议等应将原件交财务价格部保管 , 并督促执行 。
⑶ 因所需资料不能按规定归档的,相关业务员按扣罚元/次处理 。如因资料遗失致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将按损失金额的%进行扣罚当事人 。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需管理的资料 , 落实好具体保管人员,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保管资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阅 。
以上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
公司需要审查的合同内容是:合同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的内容、形式是否合法;以及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否合法等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不违背公序良俗 。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