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合同为什么是租赁合同?

办理车贷签订的不是贷款合同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话 , 那很可能是工作人员拿错了材料 , 毕竟贷款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不一样的 。
贷款合同可以证明客户与经办银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的借贷关系 , 但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能,其只能证明租赁关系,是出租人把物品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 过程中承租人应有物品的使用权但却并无所有权 。
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些贷款公司的套路 。虽然融资租赁合法,但由于汽车所有权不属于车主,所以如果客户还款逾期,对方也许会收回车辆 。
融资租赁其实是让客户以租代购、分期付款,而还完之后客户往往需要再支付一笔费用才能正式过户车辆,要么就只能退还汽车 。如果客户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融资租赁业务 , 且对该业务不认可,那是可以进行投诉、主张权益的 。
扩展资料:

车贷变成了租赁怎么办:
客户去贷款买车,但却变成了租赁关系,签订的不是贷款合同,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话,客户可以赶紧联系汽车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服人员进行咨询,若对方是拿错了合同,可以重新签订贷款合同 。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那客户就需要注意了,即使之后还完了款,车辆的所有权仍属于汽车销售商,客户在此期间只有使用权 。要想获得汽车的所有使用权,还得再签订一份附条件合同,在合同中说明贷款还清后对方会移交汽车的所有权 。
如果对方还要求自己交钱,融资租赁合同又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那客户可以去投诉该贷款公司 , 纠纷和解不成,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
建议客户平时办贷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完合同条款再签名 , 以免弄不清各项法院的收?。?甚至被对方给套路,造成钱财损失 。
车贷变成了租赁可以退车:
办理车贷结果签的是融资租赁合同 , 客户可以选择退车,不过届时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汽车经销商也许不会将首付款全部退还回来 , 估计会扣除一部分充当违约金 。因此,客户一定要慎重考虑 。
其实融资租赁并不违规,虽说是租赁关系,承租方只享有租赁物(汽车)的使用、收益权利,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享有 。但因为车牌一般还是登记在客户名下,所以所有权约定实际上只在合同期内 。
且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都会约定所有权最终归车主,等合同期满,所有权就会转移 , 所以客户也不用担心还完款后车主仍不属于自己的情况发生,只要合同条款里有明确约定就行 。
当然,如果客户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 且对方还借此套路一笔额外费用的话,客户可以直接进行举报 。
车贷要签融资租赁合同是因为融资租赁买车时一种特殊的购车方式,与普通购车有所区别,所以要签订与业务相符合的合同 。
融资租赁买车时“以租代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 , 是合法业务 。融资租赁买车是“以租代购、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是合法业务 。购车者用低首付的方式租满1年,其间汽车所有权归汽车销售平台方 , 1年之后用户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申请最长36期分期,或退还汽车 , 或继续租赁 。
调出的固定资产,由财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新的按原购买价格或国家规定的调拨价格调拨 , 旧的按质论价或按资产评估部门确定的价格调拨,其价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部分,由调出方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由财产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盘亏的固定资产 , 注销其帐面价值,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经批准盘盈的固定资产,增加其帐面价值,其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
正规的4s店贷款买车,签订的应该是分期购车合同,而不是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买车与贷款买车有所区别,融资租赁买车的最大好处就是低首付 , 其业务本身是合法合规业务 。但在实际操作中,较常发生的是销售人员未向消费者说明业务实质,甚至把“融资租赁”说成“贷款买车”,这样一来 , 对消费者存在一定误导 。
法律依据:
《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租入: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租赁费支出直接列入成本 , 发生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即能增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使用期限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不计入当期费用,而作为递延资产在租赁有效期内分期摊入成本;
【汽车贷款合同为什么是租赁合同?】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作为我行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 按国家规定计提折旧,我行支付的融资租赁费中,租赁手续费和需安装设备在安排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或汇兑损益,计入营业支出 。构成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设备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需安排设备在安装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或汇兑损益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不增加营业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