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 视为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可以要求赔偿是一个月的两倍工资 。在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 , 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
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的证据有哪些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的后果: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 , 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 , 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 。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 , 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 。很多就业者到用人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或者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 , 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任何合同 。但是,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就业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 , 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并不是只要劳动者一入职 , 公司就应该马上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法律方面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也是给予了宽限的,通常在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只要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是不违反法律规定 。而公司也不会因为迟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
劳动者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并依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在农民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并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而是一拖数月,属于违法用工 。公司不仅要纠正自己的违法用工行为,还必须依法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 , 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先以纸质的形式通知劳动者,这样可以避免在法律仲裁中没有必要的麻烦 。劳动合同是保护个人的基本利益,大家还是有必要进行签订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在公司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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